“过去一年,省检察院按照最高人民检察院的部署和要求,结合浙江实际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在比较困难的形势下为企业排忧解难,帮扶企业渡过难关,同时克服案多人少的困难,注重加强队伍建设,工作成效明显,得到了广大群众的信任和认可。”1月28日下午,浙江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任泽民代表在审议浙江省检察院工作报告时如是说。
参加浙江省“两会”的595名省人大代表中,如任泽民代表这般对浙江检察工作“高度评价者”属多数。代表们特别认为检察机关在化解社会矛盾纠纷方面推出了新机制,有了新成效。2009年,浙江省检察机关围绕检察职能努力化解矛盾纠纷,着眼于减少社会对抗,深入开展对轻伤害等四类轻微刑事犯罪案件的和解试点工作;探索建立外来犯罪嫌疑人适用非羁押措施风险评估和帮教机制,保障外来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省检察院制定实施《关于办理未成年人轻微盗窃案件适用宽缓政策的意见》,进一步完善对犯罪未成年人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工作机制。全年共对2068人作出无逮捕必要不捕决定,其中未成年人281人,外来人员715人,对1829人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针对民事行政申诉案件办理紧密关系民生和稳定的情况,坚持调解优先、化解矛盾优先,省检察院制定规范性文件,在全国检察机关率先部署开展民事行政申诉案件调处工作,受到浙江省委、高检院的肯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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