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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落实代表委员意见

时间:2010-02-21 09:25:00  作者:卢金增  新闻来源: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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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文要注意运用规范的法言法语,不能出现酒驾、拐卖妇女儿童犯罪并列的句式”,“加大打击‘医闹’犯罪力度的提法不太确切”……

  虎年春节长假后的第一个工作日,山东省检察院检察长国家森主持召开党组会,对起草的《关于认真学习贯彻省两会精神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审议讨论意见建议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检察工作的意见(初稿)》(下称《意见》)进行专题研究。

  在春节前夕的山东省十一届人大三次会议和省政协十届三次会议期间,山东省检察院组织人员到人大、政协的各个团组,认真听取了代表、委员对《山东省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审议和讨论意见。山东省检察院在节前对收集上来的意见建议分门别类逐一进行汇总,并进行专题研究后,起草了该《意见》。

  山东省检察院拟出台的这一意见,主要内容包括:围绕山东省委打造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黄河三角洲高效生态经济区等重点区域带动战略的实施,今年要在全系统集中开展查办房地产开发、惠农资金发放和土地管理领域职务犯罪等三个专项行动,努力查办一批有震动、有影响的案件;拓展服务民生的渠道和途径,健全以民意沟通、诉求办理、回应关切为主要内容的具有山东特色的民生检察服务新机制;在全省检察机关开展“检务公开深化年”活动。

  据悉,此《意见》将根据本次党组会议讨论研究的意见进行修改补充后下发执行,并于近日向省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寄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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