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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博兴刘源吉:检察是责任 工作见行动 报告表决心

时间:2010-01-22 13:58:00  作者:刘源吉  新闻来源:正义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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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0年1月15日,博兴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刘源吉在博兴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所作的《博兴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获全票顺利通过。

   人民检察院是宪法规定的法律监督部门,2009年博兴县人民检察院全面履行检察职能,努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依法履行批捕、起诉职责,营造安定有序的社会治安环境。把确保全运会、董永文化艺术节安全顺利举办作为重中之重的任务,依法打击各类刑事犯罪,全力维护社会治安稳定。全年共批捕各类刑事犯罪嫌疑人228人,起诉328人;批捕准确率和提起公诉有罪判决率均达到100%。

   积极投身于全县打黑除恶专项整治斗争。通过提前介入,引导侦查,依法严厉打击了一批抢劫、故意杀人等严重暴力犯罪和盗窃、抢夺等多发性侵财犯罪。从快批捕了黑恶势力犯罪团伙骨干成员23人。加大经济犯罪打击力度。对合同诈骗、制假售假、非法经营等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的犯罪,依法从快批捕起诉49人,有力地维护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健康发展。

   依法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营造廉洁高效的政务环境

   全年共立查职务犯罪案件16件22人,比去年同比增长25%,其中查办贪污贿赂案件15件16人,渎职侵权案件1件6人;大案12件13人,大案比例为75%,查处科级干部3人。在全市检察机关“规范化反贪局”创建活动中,博兴县检察院反贪局荣获先进集体荣誉称号。着力查办大案要案。一举立查了包括湖滨镇计划生育办公室主任王某某挪用公款182万元特大案、纯化镇某村党支部书记李某某挪用公款48.5万元等一批大案。仅通过一起上访案件初查,我们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达127余万元,收回国有土地66.9亩。

   着力于加强职务犯罪预防。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展厅精选了200余个发生在身边的有影响的典型职务犯罪案例,形式上,图文并茂,情理兼备,正面宣传和警示教育相结合,内容上,与时俱进,常换常新。同时,我们还配备了能容纳66人观看警示教育片、进行案例剖析的廉政报告厅。

   依法履行诉讼监督职能,营造严明公正的司法环境

   坚持检察机关的宪法定位,认真履行对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职责,抓住群众反映强烈的执法不严、司法不公问题,加大监督力度,增强监督实效。

   强化立案监督和侦查活动监督。全年依法监督立案13件15人;对应当逮捕而未提请逮捕、应当起诉而未移送起诉的,依法追捕追诉41人,有效防止了有案不立、有罪不究的现象。同时,对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和证据不足的,依法决定不捕不诉25件36人,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强化审判监督。对法院的民事行政审判活动依法进行监督,立案审查民行申诉案件26件,提请市检察院抗诉、建议市检察院提请省检察院抗诉案件各4件,办理执行和解案件30件。博兴县检察院办理的皇冠公司诉肖阴忠损害赔偿纠纷执行监督案件,历经4年执行近20万元的赔偿款最终得到圆满解决,经验做法被省检察院在全省推广。

   强化刑罚执行监督。细化对监外执行和监管活动的监督,推进驻所检察室规范化建设,全年监督纠正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中的违法问题6件,继续保持了无超期羁押,博兴县检察院的驻所检察室被评定为“全国检察机关派驻监管场所三级规范化检察室”。

   坚持服务民生,促进全县经济平稳较快发展

   努力践行执法为民宗旨,把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作为检察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关注民生,服务群众,不断从人民群众的新要求新期待出发,改进检察工作。

   先后开展了帮千企走千村(社区)访万户服务“三保”任务主题实践活动(简称“千千万”活动)、服务三农“六个一”活动、“三问”(向人民群众问计、问需、问效)活动。深入了解社情民意,维护群众切身利益

   大力开展法制宣传,满足群众法律需求。让法律宣讲进厂房、进课堂、进田间地头,把法律真正送到了老百姓的身边。

   完善落实惠民措施,畅通群众信访渠道。进一步方便群众举报、控告和申诉,继续开通民生服务热线、实施阳光检察。深入开展排查化解涉检重信重访工作,千方百计解决群众的合法合理诉求。全年共接收接待各种来信来访62件,检察长接访26次,参加市人大组织的联合接访13次,接待群众来访46人次,发现和处理群众上访9起,平息了多起群众集体上访事件,博兴县检察院已连续七年被评为市县级信访工作先进单位。

   坚持执法为民,不断加强队伍建设

   加强思想政治建设,提高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能力。博兴县检察院以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为主线,以县委组织的“三个建设年”活动为载体,立足检察工作实际,突出实践特色,积极组织干警开展思想政治学习活动。队伍中涌现出了“全省十佳基层检察长”、全市“十佳女检察官”、“十佳卫士”、“博兴县十佳青少年”、“博兴十大杰出青年”等先进人物。加强检察文化建设,提升执法境界。确立了“博学友爱,尚法公正”的检察工作理念,以检察文化建设为亮点,推动执法境界的提升。加强检察队伍专业化建设,提升队伍整体素质。大力开展岗位练兵活动,涌现出一大批全市“十佳公诉人”、“优秀公诉人”和办案能手。综合利用大学生教学实践基地。作为烟台大学教学实践基地,2009年博兴县检察院迎来了首批来院实习的优秀大学生,实习过程中干警和学生教学相长,实现了良好互动。健全人才选拔、激励机制。对做出突出贡献的干警,给予政治上的荣誉、精神上的鼓励,把从优待警的各项措施落到实处。先后提拔任用了8名年轻同志担任中层正副职,新增三名检察委员会委员,一名八零后后备干部被提拔为店子镇副镇长。加强反腐倡廉建设,提升执法形象和执法公信力。一是完善内部监督制约机制,强化检务督察,科学落实执法责任制。通过召开纪检监察会议,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将执法责任制落到实处,有效防范了违法违纪行为的发生。二是强化外部监督,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广泛听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促进了检察工作的开展。三是创新人民监督员工作,从任命方式、工作方法、工作范围、工作形式等方面对人民监督员工作进行了创新,建立人民监督员互动交流站,将执行禁酒令的情况列入其监督范围,确保了检察权的依法、规范行使。

   一年来,博兴县检察院先后被省委、省政府授予“人民满意政法单位”,被市委、市政府授予“市级文明单位”、“平安滨州建设先进基层单位”、“滨州市保密系统先进集体”等荣誉称号,被市人大授予“滨州市2006-2008年度执法责任制工作优秀司法机关”,有4个科室受到市级以上表彰奖励,有5名干警受到省级表彰奖励,21名干警受到市级以上表彰奖励。省检察院检察长国家森、市委书记邓向阳、市长张光峰、市委政法委书记步乃章、市检察院检察长赵继明、县委书记初建波、县长李家良等领导多次到博兴县检察院视察指导工作,对博兴县检察院各项工作均给予了高度评价。

   博兴县检察院将以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为引领,紧紧围绕大局谋划和推进检察工作。博兴县检察院检察工作的总体思路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不断强化法律监督,强化自身监督,强化高素质检察队伍建设,努力把检察工作提高到新水平,为博兴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根据县委关于跨入“全省三十强”和“全国百强县”争先进位的目标要求和重大部署,紧密结合检察工作实际,进一步调整、完善和落实为经济发展服务的措施,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为全县经济科学、平稳发展,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和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

   坚持把保障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作为服务县域经济发展的首要任务。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全面贯彻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积极参与社会管理创新,加强对网络虚拟社会的建设管理,促进提高社会管理水平。抓好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进一步加强检察文化建设和检察队伍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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