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主管 检察日报社主办
 
首页>>旧专题频道>>时政专题>>记录·2010地方两会>>各地检察工作报告

湖北武汉孙应征:2009年检察工作报告

时间:2010-01-22 21:33:00  作者:孙应征  新闻来源:正义网

评论投稿 打印 转发 复制链接  |  |  字号

   ——2010年1月14日在武汉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上

   武汉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孙应征

   各位代表:

   现在,我向大会报告2009年以来全市检察工作情况,请予审议。并请政协委员提出意见。

   2009年,全市检察机关在市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按照“坚持科学发展,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服务‘两型社会’建设”的总体要求,认真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各项检察工作和队伍建设都取得了新的进步。

   一、认真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针对当前国际金融危机背景下社会治安和社会矛盾的新情况、新问题,全市检察机关紧紧围绕“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在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发展上做出了积极努力。

   坚决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和谐稳定。全年共批准逮捕各类刑事犯罪嫌疑人9794人,同比上升6.2%;提起公诉10802人,同比上升12.7%。其中,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2 人,杀人、伤害、抢劫等暴力犯罪3139人、盗窃、抢夺等侵财犯罪 4578人,涉枪犯罪117人,毒品犯罪1187人。坚决惩治严重危害社会秩序与群众安全的黑恶势力犯罪,配合有关部门开展打击“五霸”①等专项行动,在办理杜四龙等14人涉黑团伙、垄断武汉啤酒市场的刘时贵等10人涉黑团伙系列案件中,提前介入侦查, 引导收集证据, 加快办案进度, 依法严厉打击;全年办理涉嫌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6件,涉及团伙成员49人。同时对初犯、偶犯、未成年人犯落实依法从宽政策,决定不批捕725人,不起诉171人;对102件轻伤害、交通肇事等轻微刑事案件促成当事人达成和解,促进社会和谐。

   更加注重维护市场经济秩序。积极参加整顿和规范市场秩序专项行动,依法批捕严重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426人。妥善办理涉嫌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涉众型犯罪案件160件,尽力帮助受害人挽回损失,未发生因案件处理不当引发的群体事件;配合有关部门集中整治非法传销活动,批捕因非法传销引起的犯罪案件58件,对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的犯罪分子,按照刑法修正案的新规定严厉惩处;针对非法经营黄金期货、网络诈骗等新型犯罪,加强法律政策研究,准确办理案件。加大打击侵犯知识产权犯罪力度,批捕假冒伪劣、商标侵权犯罪和侵犯商业秘密犯罪案件27件。

   不断创新和健全维稳工作机制。树立“大稳定观”,加强源头治理,结合办案开展法制宣传,健全不捕不诉答疑说理、办案风险评估等制度。在全市检察机关开通“12309”统一受理举报、控告、申诉、投诉电话,挂牌成立受理接待中心,开辟网上信访通道,实行“点名接访”、“预约接访”等工作制度,组织开展信访积案化解专项活动,妥善处理群众来信来访1483件,对依法应当赔偿的3名申请人及时给予赔付。同时认真落实检察环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项措施。市院、汉阳、洪山区院开展对特困被害人司法救助;青山、江岸、江汉区院对未成年人犯罪普遍实行教育、挽救、帮教一体化工作制度;硚口、东西湖区院就流动人口聚集地存在的非法行医与传销问题进行深入调研、并参与整治;汉南、黄陂、蔡甸等区院积极参与社会管理,在基层综治维稳中做了大量工作。

   二、积极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建设

   认真贯彻党中央、省、市委反腐倡廉建设的总体部署,把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摆在突出位置,在反腐倡廉惩治和预防体系建设中发挥积极作用。

   着力查办大案要案和社会反映强烈案件。全年共立案侦查涉嫌贪污贿赂犯罪221件284人,人数同比上升5.19%,其中,大案220 件,县处级以上要案69人(含厅局级干部3人),大要案件占立案总数的99.5%;查办涉嫌渎职侵权犯罪30件40人,人数同比上升8.11%,其中,重特大案件28 件,涉及县处级以上国家机关工作人员3 人。依法查办了武汉市供销合作总社原党委书记兼主任余本友受贿60余万元、东西湖区委原副书记李华捌受贿200余万元、湖北省粮油食品进出口上海有限公司原董事长彭余粮挪用公款2100余万元、江夏区流芳城镇建设管理所原所长陈桢铭等2人滥用职权造成拆迁损失2700余万元等一批大要案。通过办案为国家和企业挽回经济损失9700余万元,同比上升83.6%。对社会广泛关注的经济适用房“六连号”事件,及时介入调查,立案查处了硚口区房产管理局原科员张小波滥用职权违规发放资格证案。还通过及时介入各类重大安全事故,深挖背后的渎职犯罪4起。

   着力服务全市战略重点。一是围绕保障政府投资安全,开展查办重大工程建设领域职务犯罪专项行动,立案查办城镇建设与投资领域贪污贿赂犯罪134件165人。二是围绕促进农村改革发展,依法查办农村基层组织负责人贪污贿赂犯罪27件53人。三是围绕保障和改善民生,查办医疗卫生、就业就学等环节贪污贿赂犯罪97件144人。四是围绕服务“两型社会”建设,持续推进“反渎职侵权,促依法行政”等专项活动,立办涉嫌危害能源资源和生态环境渎职犯罪14件16人。

   着力提高执法办案水平。从促进科学发展的高度,统筹处理好办案数量、质量、效率、效果与规范的关系。一是把握规律,提升规模。深入研究行业特点和发案规律,综合利用情报信息,形成挖窝带串效应,立办窝串案占立案总数的83%。二是讲求规范,增强效果。持续加强促进公正规范文明执法的长效机制建设,市院专门就改进办案方式方法提出“四个严禁”、“三个慎重”的具体要求,即“严禁越权办案;严禁到发案单位吃拿卡要,严禁接受赞助;严禁干预市场主体合法自主的经济行为”、“查办企业经营管理者、技术骨干、关键岗位人员的职务犯罪案件,慎重采取强制措施;慎重选择办案时机,不影响企业的经营管理和生产秩序;对法律政策不明、罪与非罪界限不清的慎重处理”,确保执法办案法律效果、社会效果和政治效果的统一。三是健全机制,提高质量。坚持逐案评查、质量预警等行之有效的工作制度;针对当前渎职侵权犯罪案件“发现难、取证难、处理难、法律适用难”的问题,联合武汉市法学会、武汉大学法学院主办了全国性的渎职侵权犯罪案件法律适用理论与实务研讨会,提高反渎职侵权工作水平。全年立案查办的职务犯罪案件,提起公诉293人,法院已宣判案件全部为有罪判决。

   着力加强职务犯罪预防工作。一是坚持惩防并举。结合办案发出检察建议132份,提出整改措施400余条,推动相关单位建立健全管理制度400余项。二是突出对重大投资项目的专项预防。市院出台《武汉市检察机关开展严肃查办和积极预防国家投资领域职务犯罪专项工作实施方案》、《武汉市检察机关对重大工程项目专项预防工作规则》,建立廉政承诺、不良行为记录等一系列预防制度;各区院主动联系政府相关部门掌握国家投资建设情况,在武广高铁武汉火车站、武汉二七长江大桥、武汉轨道交通建设、新洲区国家稻米交易中心、东西湖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等35个重大建设项目中开展专项预防工作,避免和减少了职务犯罪的发生。三是积极推进社会化大预防工作格局。市院依托市预防职务犯罪领导小组,协助召开全市预防职务犯罪领导小组第五次全会,通过举办预防职务犯罪巡回展览、发行宣传画册,营造社会化预防氛围;各基层院也结合自身实际深入机关、社区、乡镇等开展特色预防工作。武昌区院将职务犯罪预防工作与服务企业发展紧密结合,对辖区29家企业实行服务和预防“承包制”;江岸区院与基层负责人进行预防约谈,开展争创“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评选活动;汉阳区院针对重点工程项目试行预防调查,建立整体预防模式;蔡甸区院建成全省检察机关第一个法制教育基地——“蔡甸区党员干部法制教育基地”。

   三、全面加强对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着力维护和促进司法公正

   市院制定了《关于贯彻落实〈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法律监督工作的决定〉的工作措施》,通过日常监督与专项监督有机结合,全面加强对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

   加强刑事诉讼监督。在立案监督中,进一步推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信息共享平台建设,着力加强对行政执法领域的法律监督,建议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126件156人,监督侦查机关立案125件。抓住关系民生的突出问题,积极参与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开展“保民生、促和谐、打击制售假冒伪劣产品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江汉区院监督立案的卢冲网上销售假药170余万元案、汉阳区院监督立案的李国平等4人非法制售有毒卤鸭案,均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蔡甸区院监督立案一起生产、销售伪劣水稻种子的重大坑农害农案件,建议有关部门及时采取补救措施,维护了农民利益。在侦查活动监督中,开展逮捕执行情况专项检查,重点加强对捕后变更强制措施的监督,探索对适用搜查、扣押、冻结等侦查措施的监督,追捕191人,追诉49人,纠正侦查活动中的违法行为65件次。在刑事审判活动监督中,按照高检院部署,组织专项检查,全面梳理影响司法公正的突出问题,有针对性地制定了《武汉市检察机关加强刑事审判监督暂行办法》,全年出庭支持公诉3766件;对认为确有错误的刑事裁判依法提出抗诉15件;已收到裁判结果6件,改判3件,维持1件。

   加强民事审判和行政诉讼监督。对受理的439件民事行政申诉案件,依法向市中级法院提出抗诉48件,提请省检察院抗诉48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72件。已收到再审结果的30件中,改判16件(含3件发回重审),改判率为53.3%。工作中,一是强化了对涉及劳动争议、保险纠纷、征地拆迁、医患纠纷、侵害环境资源等民事审判和行政诉讼活动的监督,提请抗诉13件;二是加强了对民事执行活动的监督,对涉嫌违法行为提出检察建议5份,启动监督调查3次,立办执行中的职务犯罪2件;三是坚持抗诉与息诉并重,健全民事申诉和解、听证和不抗诉说理制度,调解和息诉34件37人。

   加强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监督。与公安、司法行政部门密切配合,对全市16个看守所和8个在汉监狱全面开展监管执法专项检查,及时发现各类安全隐患140余起,依法起诉在押人员犯罪案件6件6人。加强纠防超期羁押长效机制建设,对羁押即将期满的案件适时预警。加强与监管场所信息联网建设,对监管活动中的各类违法行为提出纠正意见138起,纠正计算刑期错误9件。强化对刑罚变更执行的同步监督,依法审查监狱、看守所呈报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等5270人次,参加听证33人次,提出纠正意见27人次;探索对监外执行和社区矫正的有效监督措施,切实防止罪犯脱管漏管。

   加强对执法和司法不公背后职务犯罪的查处。注重从办案中发现执法和司法不公问题,严查行政执法人员职务犯罪45人、司法人员10人。市院在办理蔡甸监狱在押劳改犯于洋实施征婚诈骗案件中,发现5名监管干警有收受罪犯财物、滥用职权行为,其中2人因涉嫌犯罪被立案查处;3人因情节较轻建议有关部门给予行政纪律处分。

[责任编辑:linna]
电子报
北京正义网络传媒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未经授权 严禁转载 Copyright © 2025 JCRB.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备13018232号-3 |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10120230016 |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京B2-20203552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10425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京)字第10541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京)字第181号 |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京零字第220018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702000076号
网站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8642 30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