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12月30日在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
金塔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郭红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列席人员提出意见和建议。
2009年检察工作情况
2009年,我院在县委和上级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的监督和县政府、县政协的大力支持下,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为主题,紧紧围绕全县工作大局,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各项检察工作取得了新进展。
一、充分发挥打击刑事犯罪等职能作用,维护全县社会和谐稳定
针对全县社会治安面临的新形势、刑事犯罪的新情况和社会矛盾的新特点,我们认真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依法履行批准逮捕、提起公诉等职责,妥善化解矛盾纠纷,有力地维护了社会稳定,促进了社会和谐。
----坚持依法打击刑事犯罪。始终以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为目标,与有关部门密切配合,深化打黑除恶等专项斗争,突出打击黑恶势力犯罪、严重暴力犯罪、多发性侵财犯罪和毒品犯罪。全年共受理提请批捕案件37案65人,经审查批准逮捕35案61人,同比分别上升6.1%和173%;受理各类移送审查起诉案件97案162人,经审查提起公诉85案144人,同比分别上升39.3%和44%。年内与公安、法院紧密配合成功办理了王伟、王龙等24人涉恶犯罪案件,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坚持对轻微犯罪落实依法从宽政策。着眼于加强教育转化、促进社会和谐,对涉嫌犯罪但无逮捕必要的,依法决定不批准逮捕;对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依法决定不起诉。对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办理,对因家庭或邻里纠纷引发、当事人达成和解的轻微刑事案件,依法予以从宽处理。对未成年人犯罪案件,贯彻“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采取适合未成年人身心特点的办案方式,依法保障未成年人权益。对涉嫌犯罪但无逮捕必要的不批准逮捕1人,对犯罪情节显著轻微且危害不大的建议公安机关撤回移送起诉14人,向公安机关发出快速办理建议书6份,建议法院从轻判处未成年人6人。
----坚持把妥善化解矛盾贯穿于执法办案的始终。深入开展排查化解涉检信访工作,加大督查力度,通过依法处理、教育疏导、救助救济,千方百计解决群众的合法合理诉求,努力实现案结事了、息诉罢访。一是全年通过开展预约下访、定期巡访,深入到街道、社区、基层单位接待群众申诉等方式,对33件控告、申诉、举报线索,及时受理,认真处理答复,做到了件件有交待,案案有着落,努力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消灭在萌芽状态。二是加强涉检信访分析、研判和排查,努力从源头上减少信访问题的发生,最大限度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二、坚决惩治和积极预防职务犯罪,促进惩防腐败体系建设
认真贯彻中央《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加大力度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努力提高办案质量。全年共受理职务犯罪案件线索12件12人,初查12件12人,其中立案4件4人,提起公诉3件3人,被人民法院作出有罪判决3件3人。在做好查办职务犯罪工作的同时,严格准确地掌握法律政策界限,保护无辜者,支持改革者,教育失误者,通过案件初查等工作,为受到错告、诬告的同志澄清了事实。
----强化办案措施。按照省院“稳步扩大办案规模,努力提高案件质量”的工作要求,我们进一步加强举报宣传,完善举报线索的评估、交办、督查和反馈机制,着力解决案源不足和线索利用率不高的问题。实行侦防一体化机制,合理配置和整合自侦部门人力资源,转单兵作战模式为发挥“尖兵”作用与集体优势相结合的模式,形成办案合力。院领导亲自办案,切实加强了对职务犯罪侦查的统一指挥和工作协调,增强了突破案件的整体能力。
----突出办案重点。我院自侦部门集中力量查办了省纪委、省检察院交办的平凉市煤炭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王某受贿、挪用公款案。办案中,主管检察长靠前指挥,亲自参与侦查方案制定、案情分析研究;办案人员充分发扬连续作战、攻坚克难的工作作风,迅速查清了王某涉嫌受贿、挪用公款的犯罪事实。在办好上级交办案件的同时,我们还积极查办了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原财务人员马某贪污案、县住房资金管理中心管理人员挪用公款案,产生了良好的社会反响。
---深化预防工作。认真贯彻“惩防并重,注重预防”的方针,扎实开展了多项预防工作。一是积极开展检察建议工作,针对发案单位在教育、制度和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依法提出检察建议,帮助整章建制,堵塞漏洞。二是加大技术预防工作力度,全年共受理行贿犯罪档案查询19次,为政府招投标起到了“准入把关”作用。三是会同县交通局制定了《交通工程建设市场廉洁准入规定》,在交通系统建立了招投标的廉政准入制度,变事后监督为事前监督,从源头上预防交通工程建设违法违纪问题发生,促进交通工程建设的健康发展。四是在继续做好印发材料、制作展板、上警示教育课等预防宣教工作的基础上,积极创新宣传方式,与县电视台联合制作播出了《画说职务犯罪》廉政宣传公益广告片,让更多的干部和群众深入了解职务犯罪的表现形式和社会危害性,更加积极地参与到职务犯罪预防工作中来。
三、强化对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维护司法公正和法制统一
坚持把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执法不严、司法不公问题作为诉讼监督的重点,强化监督意识,改进监督措施,协调推进诉讼监督各项工作。
----侦查监督更加有力。以办案促侦查监督,严格审查侦查机关提请批捕的每一件刑事案件,依法不批准逮捕2案4人;坚持引导侦查,向公安机关发出提供法庭所需证据材料意见书31份;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2份,监督立案2案2人 ;追捕犯罪嫌疑人4人,追加起诉4人。4月份,我们发现公安机关对马元俊涉嫌交通肇事一案(造成2人死亡,事后潜逃)没有及时立案查处,依法建议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并上网追逃,最终马元俊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宣告缓刑五年,取得了较好的监督效果。
----刑事审判监督更加严格。依法履行对审判活动的监督职责,今年,我院公诉部门出庭94场次,共审查人民法院一审判决、裁定81件,做到了案案有审查表,件件有审查意见书。通过审查法院的判决,我们对2起案件依法向上级法院提起了抗诉或建议市院提起抗诉,其中赵克云抢劫案,由原来的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宣告缓刑五年,改判为有期徒刑三年。
---民事审判和行政诉讼监督更加积极。今年,我院共受理当事人不服人民法院已生效的民事行政判决、裁定的申诉11件。审查后认为不符合立案条件、说服当事人服判息诉1件,立案审查10件。立案审查的10件中,向上级院提请抗诉2件,向同级人民法院发出再审检察建议6件、执行监督检察建议2件,均被采纳。同时,还审查办结了省检察院交办的临夏州人民检察院提请抗诉案件1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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