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月20日在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赵培林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市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市政协各位委员和其他列席的同志提出意见。
2009年以来,市检察院在市委和上级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的有力监督和市政府、市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和胡锦涛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及市委工作部署,全面落实市十六届人大二次会议决议,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揽检察工作全局,各项检察工作继续保持了良好的发展态势,取得了新的明显进步,为维护全市社会稳定、政治安定,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作出了积极的贡献!
一、坚持业务立检,充分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业务工作是检察工作的生命线,是全部检察工作的重中之重。一年来,市检察院始终坚持“业务立检”的工作思路,充分履行法律监督职责,深入推动了各项检察工作科学发展。
——切实履行批捕、起诉等职责,有力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市检察院牢固树立维护稳定是第一责任的意识,把确保全市社会稳定以及全运会安全顺利举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强化与其他政法部门的协调配合,积极参加全市“天网”严打集中整治行动,深入开展“打黑除恶”专项斗争,坚持重特大案件提前介入,去年共批准和决定逮捕各类刑事犯罪嫌疑人319人,提起公诉293人,已作有罪判决311人,有力地惩治了犯罪,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
——坚持质量和效果相统一,不断加大办案力度,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平稳健康发展。工作中,强化措施,注重办案质量和法律效果、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重点对党委关注、人大代表关心、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案件以及“涉农”职务犯罪加大了查处力度,始终保持了惩治腐败的强劲势头,努力追求质量和效果的有机统一。全年共立查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案件21件22人,其中贪污案14件14人,贿赂案2件2人,挪用公款案5件6人;大案12件,涉及科级干部、国家机关工作人员3人,提起公诉19件21人,已作有罪判决18件20人,通过办案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200余万元。立查渎职侵权案件3件6人,其中非法拘禁案2件5人,玩忽职守案1件1人,都为重大案件,全部提起公诉,已作有罪判决2件5人,查办案件质量有了显著提高。积极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率先在全市扩大了行贿犯罪档案查询领域,全年共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175次,参与监督招标活动15次,提出检察建议21条,在对市6所中小学教学楼建设项目招投标活动进行同步监督时,经检察建议将招标方式由邀请招标变更为公开招标,使该项目在保证工程质量的前提下节约了资金280万元;充分发挥预防职务犯罪教育展室的作用,共对全市16个乡镇办事处800余名农村干部、11个市直部门1700余名机关干部开展了警示教育,同时制作图版开展了“送法下乡”活动,扩大了教育对象的范围,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汪保远同志专门批示给予了充分肯定。
——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执法不严、司法不公问题,全面加强对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加强立案监督和侦查活动监督,全年依法监督侦查机关立案和撤销案件17件,追捕追诉漏犯63人,不捕67人。加强民事审判和行政诉讼监督,提请和建议提请民事、行政抗诉14件,支持起诉12件,息诉26件。积极开展了刑事审判法律监督专项检查活动,公诉部门对07年受理08年结案和08年受理的案件共计272件398人进行了清理,对发现的4类问题及时进行了整改或通报;监所部门重点审查审判机关送达看守所的交付执行文书78份,及时纠正刑期计算错误,维护了在押人员合法权益。加强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监督,研究出台了《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检察实施细则》并协调实施,实行了监外罪犯微机动态管理,书面纠正监管单位违法15人次,杜绝了超期羁押的发生。认真开展了看守所监管执法专项检查活动,对207名在押人员集中进行了体检,对患病的6人建议安排出所就医或改变强制措施,建议看守所建立了新进人员必须体检程序,通过与看守所联合自查自纠,协助其建立完善了13项规章制度,维护了在押人员的合法权益,保障了刑罚的依法有效执行。强化了驻所检察规范化建设,投入资金30余万元安装了驻所监控系统,并将本院局域网与看守所专线连接,实现了检察监控网、检察局域网、看守所信息网的“三网”信息共享互动和远程监控;将“一志一帐六表”等工作文书全部录入系统软件和羁押期限预警系统,实现了日常管理电子化,提升了工作的规范化水平,聊城市院专门召开现场会推广了先进经验,09年11月驻所检察室在省规范化建设评比中被评定为“全国检察机关驻所二级规范化检察室”。
二、坚持服务大局,紧贴市委中心工作,全力保障我市经济平稳较快发展
——充分发挥自身职能,积极为全市大局服好务。09年年初,针对异常严峻的经济形势,并结合我市实际,市检察院研究制定了《关于服务和保障全市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意见》,紧紧围绕促进全市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和确保政府投资安全,充分发挥自身职能,坚持关口前移,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加强了对重大工程建设招投标、物资采购、资金拨付、质量验收等重点环节的监督,共同步预防中央投资项目和聊城市重点工程12个,总投资额近5亿元,有效地确保了“资金安全、工程优质、干部优秀”。配合市委中心工作先后派出60余名干警参与维护邢高高速临清段拓路、市医院扩建拆迁秩序,并圆满地完成了任务。对市委领导批办及市人大转办的3件案件,高度重视,均依法及时高效办理,并将办理情况及时进行了专题汇报或反馈。
认真开展了查办重点领域职务犯罪专项工作,共立查“涉农”职务犯罪案件9件9人,其中大案7件7人,已判决6件6人;在严肃查办案件的同时,准确把握好法律政策界限,注意转变办案的方式方法,保护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坚持把化解矛盾纠纷贯穿执法办案全过程,建立了办案预警评估工作机制,积极推行不捕不诉答疑说理、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办理等制度,在侦监环节对10件轻微伤害案件进行了成功调处,在公诉环节对28件轻伤害、交通肇事案件进行了简化处理,节约了诉讼资源,提高了办案效率,有力的维护了社会和谐。认真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对未成年人犯罪重在教育、感化、挽救,实行了诉前品行调查以及分案处理和量刑建议制度,努力维护其合法权益。全年共办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17人,其中不予批捕5人,不起诉3人,无一人出现重新犯罪。继续开展了“主诉检察官送法进校园”活动,多次深入到全市重点中学上法制教育课,结合案例进行警示教育,受教育学生达10000余人,有效地预防和减少了青少年违法犯罪的发生。深入开展涉农信访工作大排查大息诉和“信访积案化解年”活动,妥善处理群众来信来访89件次,其中属本院管辖案件47件,均及时分流、按时催办督办、及时反馈;对不属本院管辖案件均在规定期限内进行了移转。认真开展了“信访到我这里停止”专项活动,接受群众咨询32次40余人,经验做法被省院部门转发。坚持每月两次下访巡访主动排查矛盾纠纷,从中初查案件9件,做到了涉检信访问题早发现、早解决,积极维护了农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建立了网络舆情引导机制,积极搞好“举报宣传周”活动,认真办好“民生检察服务热线”,充分发挥其在听民声、察民意、解民惑、排民忧方面的重要作用,努力打造检察服务新品牌。
——认真开展各项活动,积极为全市大局服好务。深入开展了“帮千企、走千村、访万户,服务‘三保’任务”主题实践活动,成立了由院党组成员担任组长的5个调研小组,分别深入到本市自来水厂等71家企业和潘庄、魏湾、八岔路、大辛庄等乡镇办事处的120余个村庄进行走访调研,期间发放调查表3000余份,召开座谈会83次,收集意见建议44条,到156个困难家庭中登门走访,为78户困难家庭解决了部分实际生活问题,为12家企业部分解决了妨碍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问题,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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