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主管 检察日报社主办
 
首页>>旧专题频道>>时政专题>>记录·2010地方两会>>各地检察工作报告

西安央未李亚军:2009年检察工作报告

时间:2010-01-26 21:25:00  作者:李亚军  新闻来源:正义网

评论投稿 打印 转发 复制链接  |  |  字号

  —— 2010年1月21日在西安市未央区第十五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

  西安市未央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李亚军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区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列席人员提出意见和建议。

   2009年检察工作的主要情况

   2009年,在区委和市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区人民检察院紧紧围绕“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和“六个未央”建设大局,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新进展,为未央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

   一、坚持打击犯罪与化解矛盾相结合,着力营造稳定的治安环境

   围绕平安未央建设,针对刑事犯罪的新情况和社会矛盾的新特点,加强审查批捕和起诉工作,认真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积极化解矛盾纠纷,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维护了社会稳定,促进了社会和谐。

   坚持依法打击刑事犯罪。共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369案663人,提起公诉 339案 536人。其中批准逮捕抢劫、抢夺、盗窃等严重影响人民群众安全感的刑事犯罪嫌疑人307人,提起公诉316人;批准逮捕故意杀人、放火、爆炸、强奸、绑架等严重暴力犯罪嫌疑人97人,及时移送上级检察机关提起公诉或向区法院提起公诉。同时通过提前介入重特大刑事案件侦查活动、发出侦查意向书、召开公检法联席会议、疑难案件研讨等方式,加强沟通协调指导,形成打击合力,确保社会平安。

   坚持“三个效果”有机统一。着眼于加强教育转化、促进社会和谐,在检察环节落实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注重执法办案法律效果、政治效果、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在认真审查办理好每起案件的同时,本着“教育、感化、挽救”的原则,对轻微刑事案件和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推出了相对不起诉评析制度和附条件不起诉实施办法,依法从宽处理了8案10人,不起诉未成年犯罪嫌疑人3人,减少了社会对立面,确保社会稳定。如在办理吕某虚报注册资本案时,考虑企业发展状况良好,社会危害小,且70多名职工下岗会影响社会稳定,依法对吕某做出了不起诉决定,使企业恢复了生产和经营,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坚持妥善化解社会矛盾。进一步畅通控告申诉渠道,建立群众点名接访、预约上门接访制度,开辟网上接待室,公布举报电子信箱,及时解决群众合理诉求,受理群众来信来访226件,其中下巡访35次63人,上门接访5次,检察长预约接访群众37次。开展检察工作进企业、进学校、进机关、进农村、进社区“五进”活动,宣传法律,受教育群众达3000余人。延伸检察职能,在全区12个重点社区,选派青年干警担任“社区检察官”,为群众提供法律服务、参与社区矛盾调处和管理等工作,促进了社会和谐。

   坚持开展突出问题研究。打击犯罪是治标,预防犯罪才是治本。围绕犯罪新趋势、新特点,积极开展预防调研,特别是对多发性交通肇事案件、影响群众安全感的“两抢一盗”犯罪和破坏经济发展的合同诈骗犯罪,组织专人开展课题研究,共撰写调研文章47篇,分析发案规律和特点,有针对性的提出预防对策。区委政法委依据“两抢一盗”犯罪课题报告制定了《关于深入推进预防打击“两抢一盗”违法犯罪活动工作开展的指导意见》,建立了政法各部门工作联动机制,统一了执法规范标准,推进了平安未央建设。

   二、坚持惩治与预防职务犯罪相结合,着力营造清廉的政务环境

   围绕反腐倡廉建设,认真贯彻区委和上级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总体部署,把深入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作为促进反腐倡廉建设的重要工作,促进未央地区政务廉洁。

   查办职务犯罪力度不减。全年共立案侦查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等职务犯罪案件15案17人,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600余万元。所立办案件呈现三大特点:一是大案数量多。立案侦查贪污贿赂案件13案14人,其中5万元以上大案12案13人,占立案总数的92.3%,大案比例较上年提高了38%。二是案件质量高。所立案件的实刑判决率大幅提升,在已判决的案件中,判处5至10年有期徒刑2案2人,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2案2人。三是办案效果好。坚持把办案与促进工程建设、重点区域开发、城中村改造和化解农村矛盾纠纷相结合,参与化解矛盾纠纷10余起。深入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立案侦查了某村委会主任贾某伙同他人贪污国家拆迁改造补偿款100余万元等4件职务犯罪案件,保证了未央新城建设的顺利进行。

   预防职务犯罪没有禁区。树立预防职务犯罪没有禁区的观念,立足检察职能,重点围绕事关国计民生的重大建设项目以及职务犯罪多发行业和领域开展预防,增强预防工作实效。一是抓案件预防。对查办的15件职务犯罪案件逐案开展了“一案一预防”,分析发案原因、特点和规律,及时建议有关单位和部门完善制度、堵塞漏洞。二是抓农村预防。建立全区1537名村官奖惩档案和“未央区村官犯罪预警系统”,在全区212个行政村聘请预防职务犯罪工作调查员,对农村干部进行动态监管;与各街道党工委联手设立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站,有针对性的加强“村官”的教育和管理,为新上任农村干部作预防职务犯罪教育报告12场。三是抓工程预防。通过开展同步预防、行贿档案查询、参与招投标、警示教育等方式,对团结库水环境综合治理等工程进行全程预防。四是抓系统预防。深化检企合作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形成了与国企预防信息交流、教育协调、职务犯罪风险评估和对策研究、共同查处违纪案件四项机制,受到市委、市政协领导的肯定。3月26日,区人大常委会在听取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专题报告后,经过多次调研,于6月11日通过了《关于进一步加强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决议》,明确了检察机关在全区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中的指导作用,极大地推动了预防工作的开展,使预防工作成为全市乃至全省检察机关的品牌工作。11月2日《法制日报》头版头条以“四项机制保证常走河边不湿鞋”,对检企联袂预防职务犯罪作了专门报道。

   三、坚持强化监督与维护司法权威相结合,着力营造公正的司法环境

   坚持检察机关的宪法定位,围绕司法公正廉洁,认真履行诉讼活动法律监督职责,抓住群众反映强烈的执法不严、司法不公问题,加大监督力度,强化监督措施,增强监督实效。

   加强立案和侦查监督。对侦查机关应当立案而不立案的刑事案件,发出《要求说明不立案理由通知书》21份,已全部督促立案。对应当逮捕而未提请逮捕、应当起诉而未移送起诉的,决定追加逮捕49人、追加起诉3人。对不符合法定逮捕、起诉条件的,决定不批准逮捕3人、不起诉10人。

   加强诉讼活动监督。深入开展刑事审判法律监督专项检查活动,把量刑畸轻畸重和裁判不公的案件作为刑事审判监督的重点,对认为确有错误的刑事判决提请抗诉1案4人,得到了市检察院的支持。积极开展民事审判和行政诉讼法律监督,与法院会签了《关于加强执行工作监督的实施意见》,拓宽监督范围,共同破解执行难。办理民事申诉案件9案,并注意做好申诉人的服判息诉工作,维护司法权威。

   加强监管活动监督。结合全国看守所监管执法专项检查活动,抓住工作规范化这一核心,强化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监督,深入开展打击牢头狱霸专项活动,维护正常监管秩序和被监管人员合法权益。对1016名在押人员进行了体表检查、询问谈话,向有关单位发出检察建议5份、纠正违法通知书20份。

[责任编辑:linna]
电子报
北京正义网络传媒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未经授权 严禁转载 Copyright © 2025 JCRB.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备13018232号-3 |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10120230016 |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京B2-20203552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10425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京)字第10541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京)字第181号 |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京零字第220018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702000076号
网站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8642 30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