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 月13 日在兴化市第十四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市人民检察院代理检察长 陆红梅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市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2009年,我院在市委和上级检察院的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认真贯彻落实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坚持“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工作主题,紧紧围绕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新进展,为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作出了积极贡献。
一、增强服务意识,促进形成和谐健康的发展环境
主动服务全市经济发展。坚持执法为民宗旨,积极参与“法治惠民”行动,先后制定了《关于服务全市保增长惠民生促和谐的意见》等规定,明确服务大局的总体要求和15项重点工作,细化服务措施。针对金融危机对经济发展的影响,与企业共克时艰,主动走访企业40余家,召开检企座谈30余次,解答企业遇到的法律问题,指导加强风险防范。对涉企职务犯罪案件,明确了“四不”的办案要求,即除非办案必须,一律不冻结企业账号、不查封企业账册、不堵塞企业流通渠道、不发表影响企业声誉的报道,维护企业的正当权益和社会形象。
积极参与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坚持立足本职,加强与相关行政执法机关的协调,依法严惩危害经济安全、扰乱市场经济秩序犯罪,批准逮捕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制假售假、偷税漏税、合同诈骗、串通投标的犯罪嫌疑人17人,提起公诉65人。积极应对经济发展中出现的突出问题,妥善处理因资金链断裂而引发的大规模非法集资案件,及时提前介入侦查,依法快捕了涉案金额达亿元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的主要犯罪嫌疑人,维护公平诚信的市场经济秩序。
深入排查化解涉检矛盾纠纷。探索建立检察工作联络员制度,试行在戴南镇、安丰镇设立检察室,拓宽检察机关服务基层、服务群众的渠道。深入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专项工作,积极发挥检察长巡回接访制、风险研判机制的作用,认真办理信访线索163件,妥善处置集体访6件,成功化解上访老户3人,解决群众合理诉求10件,涉检信访量持续下降,全年未发生赴省进京涉检上访。依法处理民事行政申诉案件,经审查认定法院判决、裁定正确的,认真做好申诉人的服判息诉工作,维护司法权威。
二、全力维护稳定,促进形成安定有序的治安环境
依法严厉打击各类严重刑事犯罪。坚持严打方针不动摇,积极参加“打黑除恶”专项斗争,重点打击严重暴力犯罪、毒品犯罪和严重影响群众安全感的多发性侵财犯罪。共批准逮捕和决定逮捕315件437人、提起公诉511件845人,移送泰州市检察院审查起诉12件47人。其中,批准逮捕重特大案件犯罪嫌疑人180人,占批捕总数的41.2%;提起公诉337人,占起诉总数的39.9%。
正确贯彻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注重把握法律政策界限,综合运用检调对接、刑事和解等工作机制,减少社会对抗,促进社会和谐。对取得被害人谅解的轻罪刑事案件,促成刑事和解21件;对涉嫌犯罪但无逮捕必要的,决定不批准逮捕23件33人;对涉嫌犯罪情节轻微,依法不需要判处刑罚或免除刑罚的,决定不起诉10件14人。在职务犯罪侦查工作中积极推行人性化办案,保障犯罪嫌疑人的正当权益,认真查证核实自首、立功情节,依法予以认定。
切实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以争创全国优秀“青少年维权岗”为载体,积极发挥职能作用,配合有关部门依法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深入推进检校共建活动,通过编印《青少年维权之声》刊物,建立青少年维权网站等措施,宣传保护未成年人权益知识。在市开发区开拓村开展“无未成年人犯罪示范村”创建活动,与昭阳镇文峰社区等地共建青少年维权岗联系点和爱心基地,结对帮扶20多名贫困学生。建立未成年人违法犯罪预警机制,对涉案但不构成犯罪的未成年人建立预警档案,与家庭、学校、社区共同做好预防工作。这一做法得到团省委和省检察院的充分肯定。
三、惩防职务犯罪,促进形成清正严明的政务环境
认真查处贪污受贿等职务犯罪。根据市委和上级检察机关关于反腐败斗争的总体部署,积极、规范、健康地推进查办职务犯罪工作。受理职务犯罪线索36件,立案侦查19件21人,已提起公诉15件17人,有罪判决率100%。其中,查处乡局级以上干部犯罪案件4件4人,受贿数额在10万元以上的案件6件6人。突出工作重点,集中开展涉及民生和工程建设领域的专项治理活动,共立案查处涉农职务犯罪案件4件5人,工程建设领域职务犯罪案件11件11人。反贪污贿赂局被评为全省“严格规范执法,确保司法公正”先进集体,并荣立集体三等功。
努力提高侦查能力和水平。坚持“理性、平和、文明、规范”的执法理念,严格执行线索初查、立案、侦查等规定,做到程序与实体并重、打击与预防并重、办案与服务并重,努力实现办案力度、质量、效率和效果的统一。建立和完善反腐败协作机制,加强与市纪委、审计等部门的工作联系,积极拓展案源渠道,增强主动发现线索的能力。注重灵活运用侦查谋略,不断改进侦查方式,优化整合侦查资源,分析研究职务犯罪的特点和规律,及时总结办案经验,不断提高突破案件、揭露犯罪的能力和水平。
扎实推进预防职务犯罪。深入开展争创无涉农职务犯罪乡镇(单位)等活动,召开预防涉农职务犯罪工作现场会,推广戴南镇董北村等单位预防经验。结合办案,开展警示教育30场次,撰写预防调研报告11份,提出检察建议25份,推动有关单位建立健全管理制度20多项。深化重大建设工程预防措施,对市人民医院新大楼建设工程等18个重点项目开展专项预防。积极推行建设工程廉政保证金制度,不断强化预防信息库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促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预防工作受到最高人民检察院和省检察院有关领导的表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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