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主管 检察日报社主办
 
首页>>旧专题频道>>时政专题>>记录·2010地方两会>>各地检察工作报告

四川省峨边彝族自治县王雁飞:人民检察院2009年工作报告

时间:2010-02-02 15:07:00  作者:王雁飞  新闻来源:正义网

评论投稿 打印 转发 复制链接  |  |  字号

  2010年2月1日在峨边彝族自治县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

  峨边彝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王雁飞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峨边彝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二OO九年工作回顾

  2009年,自治县人民检察院在自治县委和乐山市人民检察院领导下,在自治县人大及其常委会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自治县人民政府大力支持、自治县人民政协民主监督及社会各界监督支持下,认真学习党的十七大、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工作大局,继续深化“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检察工作主题,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不断加大法律监督力度,为推进“投资促进年”建设,促进峨边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坚持打击犯罪与化解社会矛盾相结合,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自治县人民检察院始终把维护社会稳定作为首要任务,认真履行审查批捕、审查起诉职能,与公安机关、人民法院等部门密切配合,深入开展“打黑除恶”专项斗争,依法打击各类严重刑事犯罪。全年批准逮捕67件95人;向自治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68件117人,上报乐山市人民检察院5件7人。依法严厉打击故意杀人、故意伤害、毒品等严重危害社会治安和群众安全的犯罪。批准逮捕8件11人,依法提起公诉或移送市院10件11人。依法从快打击抢劫、抢夺、盗窃等多发性侵犯财产案件。批准逮捕20件32人,依法提起公诉或者移送市院23件40人。

  认真落实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当宽则宽,该严则严,化消极因素为积极因素,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积极推进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办理、被告人认罪案件简化审理等工作,对主观恶性不大、犯罪情节轻微的初犯、偶犯、未成年人犯罪,以及当事人达成刑事和解的轻微刑事案件,落实依法从宽的刑事司法政策。全年实现刑事和解3件。

  积极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强化社会矛盾纠纷化解。认真落实检察环节的综合治理措施,结合“五五”普法扎实开展“法制宣传月”、“举报宣传周”和“法律六进”活动,强化法律宣传力度。积极开展青少年维权活动,加强预防青少年犯罪工作,对未成人犯罪实行专人负责、分案起诉、跟踪帮教等制度,加强对未成年人犯罪的预防,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大力开展涉检“零上访”争创活动,完善信访接待机制,畅通群体信访渠道,切实落实责任倒查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全面推行下访、联合接访工作,认真排查调处矛盾纠纷,妥善处理群众合理诉求,减少社会对抗,促进社会和谐。全年受理举报、控告、申诉来信来访34件(次),对涉及检察机关的信访做到接待一件,处理一件,切实把矛盾纠纷消灭在萌芽状态。

  二、坚持查办与预防职务犯罪相结合,扎实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

  大力查办职务犯罪案件。自治县人民检察院围绕全县经济发展大局,突出查办发生在重点领域和人民群众反映强烈、严重侵害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社会影响大的贪污贿赂、渎职侵权案件。全年立案侦查贪污贿赂案件2件3人,其中大案1件2人,决定逮捕1件2人,提起公诉1件2人,法院作了有罪判决,为国家和集体挽回经济损失10余万元。

  深入推进职务犯罪预防。一是紧紧围绕全县大局和中心工作,加强查办与预防职务犯罪的协调配合,结合办案,深入开展了李某贪污案、易某贪污案等案件的个案预防,国电公司沙坪电站项目、黑竹沟旅游公路项目等重大工程建设专项预防,国土资源、医疗保险等领域系统预防,在相关单位有针对性地开展警示教育10余次。二是从影响农村稳定、农业发展等突出问题入手,将预防职务犯罪触角延伸到乡镇,通过检务联络站平台及专题法制讲座形式为基层群众提供法律咨询服务。三是积极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全年受理业主单位查询申请7次,涉及投标单位69家,有效推进廉洁准入制度建设。四是与组织人事部门、县委党校建立了中青班学员职务犯罪预防教育长效机制。2009年10月20日,我院采取专题讲座与警示教育相结合的方式,深入第九期中青班开展职务犯罪预防专题讲座,组织全体学员深入峨眉监狱听取服刑人员现身说法,参观服刑人员生活和劳动场所,增强职务犯罪预防宣传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三、全面加强诉讼监督,着力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扎实开展刑事审判法律监督专项检查活动,积极探索法律监督的有效途径和方法,认真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依法保障涉法涉诉群众的合法权益,努力维护司法公正和司法权威。

  强化立案、侦查和审判活动监督。全年办理立案监督案件5件,其中监督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不立案4件,已立案4件5人;监督公安机关不应当立案而立案1件,已纠正1件1人。如依法立案监督的陈某拐卖儿童案。在公安机关移送审查逮捕曾某拐卖儿童案时,办案人员发现还有同案犯罪嫌疑人陈某,遂向公安机关发出《要求说明不立案理由通知书》,公安机关接通知后主动立案。此案提起公诉后,自治县人民法院判决陈某犯拐卖儿童罪,判处其有期徒刑10年6个月。全年依法作出不捕决定2件2人,依法退回补充侦查16件33人,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10份,均被公安机关采纳。对认为确有错误的刑事判决、裁定,依法提请抗诉并经法院审结改判1件。即:2008年依法提起刑事抗诉的介者XX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案,我院经审查认为一审判决认定事实无误,但量刑畸轻,依法提出抗诉得到市检察院支持,二审法院依法改判被告人有期徒刑十年。

  强化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监督。认真开展看守所执法专项检查和规范看守所分押分管执法活动,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1份,纠正未决犯与留所服刑犯混押混管9人。进一步巩固驻检察所室检察室、驻沙坪劳教所检察室规范化力度,切实监督纠正超期羁押、牢头狱霸、体罚虐待被监管人员等违法问题。

  强化民事审判和行政诉讼监督。积极开展支持起诉和公益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监督活动,加大了对国家、集体财产和社会公共利益的保护力度。全年针对盗伐林木案件突出,给国家造成财产损失且被告人无钱可以赔偿损失的情况,对3件盗伐林木案提起公益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人民法院依法判决被告人补种树林,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四、深入践行科学发展观,提升检察工作服务大局能力

  强化服务促进经济科学发展。结合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开展,更加注重以科学的理念、和谐的方法,紧紧围绕自治县委、政府的重大决策部署,围绕服务大局、服务民生抓机制、抓创新,从更高起点、更高层次、更高水平上谋划、改进检察工作。及时出台检察工作服务企业发展、服务新农村改革、服务“投资促进年”建设等多项举措,各业务部门均立足检察职能,结合本职制定完善服务县域经济社会发展的工作措施,找准工作着力点,增强检察工作服务发展、促进发展、保障发展的自觉性、针对性、实效性。

  强化打击净化经济发展环境。充分发挥检察职能,突出重点,依法严厉打击涉企、涉林等犯罪,为县域经济发展保驾护航。全年提起公诉张XX等三人破坏生产经营案、沙玛XX等四人对施工企业敲诈勒索案,均被人民法院作有罪判决,维护了企业正常生产经营。依法逮捕盗伐林木等涉林犯罪10件13人,提出公诉14件28人。同时,主动与人民法院协调,对阿中某某盗供林木一案深入案发地开庭审理,将惩治犯罪和警示教育同步开展,促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有力促进全县林业生态经济健康发展。

  强化预防保护经济发展。全年结合峨边近年来涉林、涉农犯罪案件的办理,深入开展预防专题讲座10余次,专题调研2次,针对易发犯罪环节提出了有效的防范对策,为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提供决策依据。结合近年来查处“村官”职务犯罪率上升的现状,在杨村乡率先实行驻乡检务联络站试点,落实中层以上检察人员每月驻乡开展工作不少于2天,着力推动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向纵深发展,及时为群众提供法制咨询、解决群众纠纷,使检察工作更好地贴近群众,服务群众,服务农村经济发展。

  五、坚持外部监督与内部制约相结合,切实规范执法行为

  (一)紧紧依靠党的领导,主动接受人大、政协监督。始终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把检察工作自觉融入全县工作大局中,及时主动向自治县委、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检察工作中的重大部署和重大情况。全面贯彻《监督法》,严格执行人大及其常委会相关决定、决议和审议意见,加强与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各界的联系。2009年,我院采取向部分人大代表赠阅《检察日报》,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视察工作、参加庭审观摩和检察机关专项教育活动3次,通过多种渠道拓宽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与、了解和监督检察工作的渠道,促进检察工作科学发展。

  (二)深化人民监督员制度试点工作。认真落实相关规定,保障人民监督员的独立监督权,加强对自侦案件中“三类”案件、“五种情形”的监督。今年,监督拟不起诉案件1件2人,通过监督增强了案件办理的透明度和公信度

  (三)深入推进办案机制改革。严格执行职务犯罪案件立案上报备案、撤案上报审批和上一级人民检察院审查决定逮捕制度。与公安机关、人民法院建立了联席会议制度,与人民法院健全完善了检察长列席审判委员会制度,切实加强工作沟通和法律监督。坚持对疑难案件、重大复杂案件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取证,以口头纠正违法和书面检察建议的形式,加强侦查活动中违法行为的监督,全年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取证取证10件18人。进一步完善主诉检察官办案责任制,推行量刑建议制度;推行被告人认罪简化审理和充分适用简易程序。建议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39件,适用被告人认罪案件普通程序简化审理22件,既提高了诉讼效率,又节约了司法资源,较好地维护了被告人的合法权益。

  (四)深入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严格执行职务犯罪案件全程同步录音录像、“一案三卡”等执法办案监督制度,加强扣押冻结涉案款物专项清理,强化执法过错责任追究机制,促进执法办案规范化。夯实干警执法档案各项工作,健全完善了干警执法绩效考核制度,严格做好考核工作,对办案中容易出现问题的环节开展有效监督,确保案件质量。同时,加大检务督察力度,对检察人员依法履职情况进行随时检查监督,以严格监督促进规范执法。

  六、全面加强班子队伍建设,不断提高法律监督能力

  (一)以领导班子建设为重点,着力提高班子整体战斗力。结合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开展,注重提升班子成员的理论素养和业务水平,提高班子成员应对复杂局面的能力及结合实际创造性开展工作的能力;注重提高班子决策能力,坚持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和规范化,使班子始终能够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提高整体合力;注重提高班子拒腐防变能力,将党风廉政责任细化到各责任人,带头抵制各种不正之风,严于律己,率先垂范。2009年,我院领导班子“四好”活动通过县委党建办复查。

  (二)坚持以队伍建设为重点,着力提高干警法律监督能力。一是坚持“素质强检”。结合“三大主题”活动、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等专题教育活动的开展,采取集中培训、个案剖析以及联席会讨论案件等培训手段,开展公文写作、信息化技能竞赛等形式,广泛开展教育培训和岗位练兵活动,努力创造条件鼓励学历培训和司法考试培训,不断提高干警政治素养、业务水平和技能水平。全年4名干警通过司法考试,被市院记集体和个人三等功各1次,获市级以上表彰2人次。同时,通过竞争上岗调整充实了部分业务科室中层干部,使我院中层干部的年龄结构、业务结构更趋于科学合理。二是坚持“从严治检”,注重纪律作风建设,大力弘扬“忠诚、公正、清廉、严明”的检察职业道德。坚持严格教育、严格管理和严格监督,强化执法廉洁性教育,做到警钟长鸣,切实增强检察人员廉洁自律意识。三是坚持“文化育检”,提升队伍活力。结合全县工作大局和检察业务工作重点,广泛开展新闻宣传、整治环境卫生“迎七一”、结对帮扶及爱心捐赠等活动,丰富了干警业余生活,培养了团队精神,增强了进取意识。全年检察新闻被市级以上新闻媒体采用53篇,检察信息被市级以上采用25篇;调研文章被市级以上采用8篇;全体干警为受灾群众、困难群众捐款1万余元,切实把知民意、解民忧、助民富贯穿于检察日常工作之中。

  一年来,自治县人民检察院各项工作整体推进,平稳发展,在全市检察机关综合目标考评中被评为一等奖,政治工作、职务犯罪预防工作、控告申诉检察工作等7项工作在市院单项工作目标考评中被评为一等奖。2009年9月,我院被省委、省政府评为全省“三大主题活动”先进集体,也是乐山市检察机关唯一获此殊荣的基层院。成绩的取得,离不开自治县委的坚强领导、人大的有力监督、政府的大力支持、政协的民主监督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在此,我代表自治县人民检察院表示衷心感谢!

  在总结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我们工作中还存在差距和不足:一是干警的业务素质和监督能力有待进一步加强;二是对检察工作更好地融入大局、服务大局力度还需要进一步加大;三是结合办案化解矛盾纠纷,服务和谐社会建设的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四是检察信息化建设滞后,无纸化办公、网上办案差距较大。对此,我们将高度重视,进一步采取有效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二O一O年工作任务

  各位代表:2010年,自治县人民检察院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落实全国政法工作电视电话会议、自治县委六届八次全会和自治县七届人大五次会议精神,突出“重点建设突破年”经济工作主题,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坚持统筹兼顾,全面推进各项检察工作,努力把检察工作和队伍建设提高到新水平,为确保实现经峨边济平稳较快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和全国政法工作会议精神,增强法律监督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认真领会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和全国政法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实质,准确把握当前检察机关维护稳定、促进发展方面面临的形势和任务,着力解决影响和制约检察工作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着力构建有利于检察工作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围绕“重点建设突破年”经济工作主题,找准检察工作服务大局、保障民生、维护社会稳定的结合点和着力点,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 把保障民生、服务发展体现到执法办案的具体举措上来,促进检察工作科学发展。

  二、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和社会管理创新,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健全完善检察环节社会矛盾化解、执法办案风险评估预警、控告申诉检察部门与各业务部门协作配合等制度,着力推进涉检信访接待处理、矛盾纠纷排查、定纷止争等社会矛盾化解工作,加强事前防范,对可能引发不稳定隐患的因素早发现、早化解。准确把握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当宽则宽,该严则严,最大限度地促进社会和谐。切实抓好源头治理,结合“五五”普法,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促进形成依法表达诉求,及时有效解决问题的社会环境。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在社会管理中的职能作用,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措施贯穿到检察工作的各个环节,深入开展对社会治安重点地区和突出治安问题的综合治理,在办案中及时分析社会治安动态,有针对性地提出综合治理对策建议,推动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健全完善。积极参与特殊人群的帮教管理,结合办案,加强对刑释解教人员、特殊利益群体和未成年人等犯罪的调查分析,及时向相关部门提出对策建设,促进教育管理措施健全完善。

  三、坚持统筹兼顾,全面做好各项检察工作

  切实将“三项重点工作”与其他检察工作紧密结合起来,不断强化法律监督、强化综合保障,推动检察工作全面进步。一是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依法严厉危害国家安全、打击危害社会稳定和影响人民群众安全等严重刑事犯罪,切实维护社会稳定。二是加大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力度。严肃查办发生在民生工程、基础设施建设等重大工程建设和惠民项目资金使用过程的职务犯罪,保障政府投资安全;严肃查办群体性事件和重大责任事故背后的职务犯罪案件,积极参与工作建设等领域专项治理。同时,深入开展职务犯罪预防进机关、进企业、进乡镇、进社区、进学校活动,继续做好重大建设项目跟踪服务工作,深化预防宣传、预防调研和警示教育,加大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力度,促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三是强化诉讼监督,维护司法公正。紧紧围绕人民群众强烈要求的规范执法、公正司法愿望,全面加强对立案、侦查、审判、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的法律监督,不断创新和完善对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机制,增强监督合力,扩大监督成效。四是深入推进检察信息化建设。加强检察机关视频会议系统和办公、办案信息化系统硬件建设、软件应用和管理维护,不断拓宽信息化建设应用领域和范围,深化网上办公办案,积极探索网上执法流程控制、执法质量考评、目标管理考评平台,对执法办案进行动态管理、实时监督、实时考评,基本形成以信息化建设为载体的检察业务、检察队伍、检务保障、机关事务“四位一体”的管理机制。

  四、强化检察队伍建设,提高公正廉洁执法水平

  扎实开展“恪守检察职业道德,提升执法公信力”主题教育活动,突出抓好领导班子建设,优化班子结构,提升领导班子综合素质和履职能力;积极推进队伍专业化建设,扎实开展教育培训、岗位练兵和业务竞赛活动,鼓励在职研究生学历培训和司法考试培训,提高干警的业务素质和执法能力;切实提高干警信息化应用水平,不断提高办公办案效率;着力抓好监督制约机制建设,建立健全执法岗位职责、执法质量保障和检务保障长效机制,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坚持从严治检,加强纪律作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提高公正廉洁执法水平。

  各位代表,面对新形势、新任务,自治县人民检察院将紧紧依靠自治县委的坚强领导,更加自觉地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政协的民主监督,认真落实自治县委六届八次全会和本次人代会提出的各项任务,团结拼搏,求真务实,开拓进取,努力开创检察工作新局面,为构建和谐峨边,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责任编辑:linna]
电子报
北京正义网络传媒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未经授权 严禁转载 Copyright © 2025 JCRB.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备13018232号-3 |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10120230016 |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京B2-20203552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10425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京)字第10541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京)字第181号 |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京零字第220018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702000076号
网站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8642 30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