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我院在区委、市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区政府、区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与帮助下,坚持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为指导,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平安黔江”建设,坚持“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主题,以提高法律监督能力为核心,以维护人民利益为根本,以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为目标,全面加强检察工作和队伍建设,为全区经济社会科学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切实加大对严重刑事犯罪的打击力度,努力维护社会稳定
我院始终把维护稳定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切实履行批捕、公诉职责,密切与公安机关、人民法院等部门的配合,始终保持对严重刑事犯罪的高压态势,尤其是加大对严重暴力犯罪、多发性侵财犯罪和毒品犯罪的打击力度,促进社会政治持续稳定,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保障经济健康发展。2009年我院共批准逮捕各类刑事案件174件278人,共提起公诉299件453人,所办案件实现了“批准或决定逮捕后作绝对不诉和撤案案件为零、提起公诉后被判无罪或起诉后撤回起诉的案件为零、被害人请求提起抗诉而改变原决定的案件为零、做出不起诉决定后被上级院改变决定的案件为零、办理案件中超期羁押为零、干警办理案件违纪违法行为为零”的“六个零目标”。
打黑除恶,保持严打声威。我院与公安机关、人民法院密切配合,把打黑除恶作为推动“平安黔江”建设的重要抓手。在办案中,正确区分罪与非罪、“黑”与“恶”、黑恶犯罪与其它刑事犯罪的界线,不拔高不压低。2009年以来,我院先后办理了以庞树华、黄仕章为首的两起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依法批准逮捕涉黑犯罪嫌疑人26人,起诉27人,增强了人民群众安全感。该两起涉黑团伙近年来在区内先后多次实施非法持有枪支、赌博、抢劫、非法拘禁、故意伤害、敲诈勒索、聚众斗殴、寻衅滋事等犯罪行为。在办理过程中,我院提前派员介入,检察长、分管检察长亲自过问督办,还多次研究侦查方向和补齐补强证据。目前黄仕章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团伙已被区人民法院依法予以判决,庞树华等人涉黑案已开庭审理,有力、及时地打击了涉黑犯罪,人民群众无不拍手称快。
宽严相济,注重社会效果。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我院始终坚持做到办案不仅是为了打击犯罪,更重要的是为了社会更加和谐稳定。因此,在办案中,我院办案人员以社会和谐稳定为出发点,根据罪犯的主观恶性、刑事责任轻重以及悔罪表现等情节严格进行分类处理,对主观恶性大,社会影响大的刑事犯罪分子坚持从重从快,严厉打击的原则。2009年批准逮捕杀人、强奸、绑架、聚众斗殴等严重暴力犯罪和抢劫、盗窃、抢夺等多发性侵财犯罪、毒品犯罪嫌疑人178人,提起公诉210人。在依法严惩严重刑事犯罪的同时,对初犯、偶犯、未成年犯、老年犯和民间纠纷引发的轻微犯罪依法实行宽缓刑事政策,对涉嫌犯罪但无逮捕必要的,决定不批捕36人;对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决定不起诉40人 (其中:对3件因邻里亲属纠纷引发、嫌疑人真诚悔罪、积极赔偿损失,取得受害人谅解的轻微刑事案件,促进自愿和解后,依法不起诉;对13件老年人被动持有枪支、且用于驱赶野猪保护庄稼、未造成严重社会危害的非法持有枪支案件,依法不起诉),对确需起诉的建议法院从轻判处,努力修复社会关系。
健全制度,确保办案质量。进一步完善审查逮捕,审查起诉以及捕诉相衔接的办案流程,形成了责任明确、信息畅通、运转高效的案件管理机制和质量保障体系,对社会影响大、群众关注度高的案件,检察长、分管检察长坚持靠前指挥,严格把关,案件承办人提前介入,实现了“零错案”目标。
二、切实加大查办职务犯罪工作力度,努力推进反腐倡廉
我院坚持反腐败斗争工作新格局,与有关部门紧密配合,强力推进反腐倡廉建设。2009年,初查职务犯罪案件线索13件18人,立案查办职务犯罪案件11件13人。所查案件以犯罪性质分:贪污贿赂案件7件9人,渎职侵权案件4件4人;以犯罪数额和职级分:大案5件7人,要案1件1人。在查处职务犯罪案件中,我院克服人员紧张的矛盾,努力做到“三个坚持”,即:坚持实体与程序并重,做到办案数量与质量统一,确保严格执法;坚持讯问犯罪嫌疑人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制度,规范侦查讯问活动;坚持完善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权利义务告知制度,切实保障诉讼参与人的合法权益,做到依法、文明、安全办案。
在加大查办职务犯罪力度的同时,我院围绕全区工作大局、围绕检察职能、围绕办案,不断深化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增强国家工作人员的法制观念、牢固树立公仆意识,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职务犯罪的发生。一是积极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宣传教育。我院先后深入到全区各行政执法部门、经济管理部门和重点企业上法制课15次。二是积极开展对重点工程的预防工作。继续把“一心三园”等重大基础设施建设作为重点预防对象,积极开展工程共创“双优”活动。三是积极开展个案预防。针对职务犯罪行为和涉及的公共权力配置、运行和监督中的问题,通过办案研究发案,研究类案,分析犯罪原因,揭示犯罪规律,提出检察建议,达到“惩治一人、教育一片”的效果。
三、切实加大诉讼监督工作力度,努力维护司法公正
2009年,我院坚持加大诉讼监督力度,不断提升法律监督实效,切实增强司法公信力。
在刑事诉讼活动监督方面。一是加大提前介入引导取证工作力度。2009年,我院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取证案件5件40人,提出补充侦查建议101条,引导取证方向,既注重收集犯罪嫌疑人有罪的证据,也注意收集其无罪或罪轻的证据,尽可能提高批捕案件的质量。二是加大立案监督力度。2009年发现和受理立案监督案件线索14件,监督公安机关立案并得到法院有罪判决5件7人,监督不应立案而立案的案件4件7人。三是加大追捕、追诉工作力度。2009年我院依法追捕漏犯3人,追诉漏犯8人、漏罪16条。如汪登阶涉嫌盗窃案,2008年4~7月间,汪登阶趁夜深无人之机,携带自制钢片及扳手,通过撬锁、接通电源的手段,在黔江城区腾龙苑、新华路等地,盗窃摩托车共4辆,其赃物鉴定价值为14870元。受案后,承办检察官审查发现:犯罪嫌疑人汪登阶实施盗窃后,均拆下摩托牌照、并打磨其发动机号码,在濯水家中以明显低于市场价格分别销售给蔡意波、张和生、冉慕全、汪学其四人,获取赃款4270余元,可能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为此,承办人员通过开展大量的调查取证工作,查明了犯罪嫌疑人蔡意波、张和生、冉慕全、汪学其明知该车没有合法的证照、手续,在怀疑系赃物的情况下,仍以明显低于市场价格购买的事实。经本院检委会认真研究,决定对犯罪嫌疑人蔡意波、张和生、冉慕全、汪学其以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进行追诉,经区人民法院审理分别判处蔡意波等四人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在刑罚执行及监管场所监督方面。我院对留所服刑罪犯、在押人员交付执行、监外执行情况开展专项检查,同时积极探索防止和纠正超期羁押的长效机制,切实保障在押人员合法权益,保持了超期羁押“零”目标。同时,我院驻所检察室还顺利通过二级规范化检察室复查验收,为建设一级规范化检察室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在民事行政监督方面。2009年共受理民事行政申诉案件37件,本院经初步审查后决定立案7件,决定不立案2件,报四分院初审后决定立案2件,提请抗诉1件,达成和解协议7件,获准抗诉的案件经法院再审后改判3件。
四、切实加大综合工作力度,努力做好检务保障
2009年,我院在人员紧张、各项检察业务工作任务异常繁重的情况下,坚持以检察业务工作为中心,以信息工作为龙头,以检务保障为重点,为检察工作全面开展提供了有力保障。一是以文辅政,检察信息调研宣传三项工作再创历史新高。在检察信息调研宣传工作中,始终做到“三个坚持”,即坚持围绕党委、上级检察机关领导决策、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检察业务中心工作“三个重点”;坚持领导带动、骨干拉动、干警互动“三项原则”;坚持任务分解到位、专题采写质量到位、主动联系沟通到位“三种方法”,三项工作均创历史新高。信息材料被高检院采用4篇、市委办公厅采用15篇、市院采用24篇、区委和相关部门采用或转发21条,信息材料的采用量一直位居全区前列;调研文章和宣传稿件被最高检和国家级刊物采用29篇、市检察院和省市级刊物采用67篇、区委和区级刊物采用10篇。其中《浅议如何加强领导干部党性修养》一文在全市“加强党性修养、弘扬优良作风”主题征文活动中荣获一等奖。二是统筹兼顾,单项业务工作创新发展。综合治理、精神文明、爱国卫生、档案统计、机要保密、帮乡扶贫等单项工作稳步推进,行政装备工作再上台阶,警车运行安全高效,枪支弹药管理继续保持“涉枪事件零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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