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主管 检察日报社主办
 
首页>>旧专题频道>>时政专题>>记录·2010地方两会>>检察工作亮点

四川阆中:“小模板”解决“大问题”

时间:2010-01-29 14:45:00  作者:刘德华 宋荣  新闻来源:检察日报

评论投稿 打印 转发 复制链接  |  |  字号

  1月20日,四川省阆中市检察院组织检察技术人员攻坚克难,制作出模板文件,解决了159种检察法律文书格式在实际应用中走样、长期五花八门的“大问题”。

  近年来,随着电脑办公的普及,办案人员都能利用电脑制作检察法律文书。然而,实际制作出来的法律文书格式却不尽标准,版面也不尽美观,遇到不常用的检察法律文书,甚至不知道如何制作。

  检察法律文书作为检察机关的公文,常常要送达系统外的有关人员和部门。阆中市检察院检察长洪峰告诉记者:“不规范、不统一的法律文书必然会影响检察机关的外在形象。今后本院对外对内的公文,我们都将统一用模板制作。”该院一方面要求办案人员认真学习高检院关于检察法律文书制作的文件,另一方面要求本院技术部门动脑筋、想办法,利用技术力量解决技术问题。

  阆中市检察院检察技术人员经过认真钻研,结合检察工作实际情况,想出了使用模板这一简便可行的办法。根据高检院提供的159种检察法律文书格式样本,该院把最常用的检察法律文书制作成模板文件,放在局域网中,办案人员在网上调用模板生成法律文书时,只需要输入文书内容,很容易就能制作出格式统一的法律文书,简化了操作,节约了时间,法律文书规范问题得以完全解决。

  该院政治处主任伏治云告诉记者:“模板使用简便快捷,办案人员利用模板制作的法律文书,格式标准统一,版面美观大方。”

[责任编辑:linna]
电子报
北京正义网络传媒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未经授权 严禁转载 Copyright © 2025 JCRB.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备13018232号-3 |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10120230016 |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京B2-20203552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10425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京)字第10541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京)字第181号 |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京零字第220018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702000076号
网站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8642 30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