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机关内部监督工作综述
面对“检察机关监督别人,谁来监督检察机关”的疑问,全国检察机关内部监督工作座谈会的代表们有话要说。今天下午,来自黑龙江等12个省、直辖市检察机关的代表们,围绕强化对领导干部的监督、对执法办案的监督、建立健全自身监督制约机制等话题,分享加强内部监督工作的经验,共商提高执法公信力的举措。强化对领导干部的监督
领导干部在检察工作中处于决策者、指挥者、组织者、监督者的位置,黑龙江省坚持从严治检、从严治长,对领导干部严格要求、严格管理、严格监督、严肃纪律。从2005年起,黑龙江省把党风廉政建设纳入全省检察工作考核目标体系,与检察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评比、同奖惩。连续5年的全省检察长会议,省院检察长都分别与16个分市院检察长、省院班子成员签订《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目标责任状》;分市院检察长与基层院检察长也签订了责任状,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用一级抓一级的方法落到实处。省院领导班子召开民主生活会述廉9次,省院已对8个分市院的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进行了巡视,较好地解决了“上级监督不到、同级监督不力、下级监督不了”的问题。
辽宁省检察机关加强对省院领导班子的监督,制定了《约法三章》、《七个不准》等廉政勤政规定,向全省检察干警郑重作出廉政承诺,自觉接受干警监督。党组书记与每位党组成员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主动给省人大代表写信征求意见。去年10月,省院还向省直单位发出227份征求意见函,深入查找存在的突出问题。几年来,省院领导班子成员无论是职务晋升还是家庭成员婚丧嫁娶等,都做到了拒收礼品、礼金,杜绝配偶子女利用自己的权力从事经商办企业等活动。
党风廉政责任制能不能落到实处,关键在于“一把手”。陕西省三级检察机关注重发挥“一把手”的监督和带头作用,从强化班子成员的责任意识入手,明确目标责任,加强考核检查。各级院党组把班子成员履行党风廉政责任、完成分管工作任务、执行廉洁自律规定以及分管部门的廉政情况均纳入年度岗位目标责任制考核之中,坚持定期点评、半年检查和年终考核,并将结果作为干部业绩评定、提拔任用、综合考评的重要依据,自上而下形成了良性发展的考核评价激励机制。
“一把手”与班子成员同处一个领导集体,具有相互监督的特点。河南省三级检察机关在监督实践中积极探索,发挥“一把手”对班子成员的监督,突出几个监督重点:遵守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经济工作纪律、群众工作纪律的情况;贯彻执行上级院重大工作部署、决议、决定、指示情况;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情况;落实党内监督各项制度情况;个人依法履职情况;作风情况;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贯彻落实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有关规定情况等,推动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
执法办案是检察机关行使检察权的集中体现,也是检察人员违法违纪案件易发多发的环节,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对此十分关注。天津市检察院制定了对检察干警执法活动的监督办法,要求全市各级检察机关纪检监察部门在全面加强执法办案活动的基础上,把不捕、不诉、撤案、转出、法院判无罪、申诉改判等六类案件列为监督的重点,加强对执法办案全过程的监督。几年来,全市各级院纪检监察部门对自侦部门50%以上的案件进行了跟踪走访,既保证了办案质量,又促进了检察干警严格自律。
福建省检察机关纪检监察部门始终明确执法办案内部监督重点,盯住在执法办案活动中容易发生违法违纪问题的重点部位和环节,配合有关部门开展监督工作。省院确定了五类涉及社会公共利益和政策因素的复杂敏感案件,各分市院根据本地区特点确定和细化重点,凡在检察环节涉及该类案件的,均实施重点监督。同时,坚持把反贪、反渎和公诉等主要业务部门作为监督的重点对象;把自侦案件的初查立案等环节作为重点监督环节,不断增强执法办案内部监督制约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山东省各级检察机关从执法流程、办案时限、案件处理等执法办案的各个方面和环节,进一步健全完善了制度体系和运行机制,并依托信息网络技术,实现了网上线索管理、办案流转、案件研讨等,把条文制度的软约束变成网络运行的硬制约,更加有效地规范了执法活动。全省对案件卷宗、文件资料和法律文书进行了全面系统整理,健全了3104项制度,实现了统一规范管理。
加强对扣押冻结款物收缴、管理、处理工作的监督,是确保检察机关严格、依法办案、防止自身腐败的重要内容。河北省检察机关采取开党组会、检察长办公会、专题讨论会等形式,使各级院领导转变观念,统一思想,澄清干警模糊认识,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他们完善机制、规范运作,确保扣押款物工作依法进行,充分发挥领导、业务部门、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作用,注重工作效果,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清理和解决了2003年以来在扣押冻结款物的收缴、管理、处理等环节的大批遗留问题。
加强内部监督制度建设
检察机关开展巡视工作,是完善检察机关内部监督体系、强化上级检察院对下级检察院领导的一项制度创新。
甘肃省检察院研究制定了巡视工作暂行规定,配齐配强人员,增强巡视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巡视组把领导班子、检察长作为巡视的重点对象,突出重点内容和重点环节,全方位了解领导班子的整体情况,形成有事实、有依据的巡视工作报告,为选好用好干部提供重要参考。而经过整改,巡视发现的问题绝大多数都已经得到纠正或改进。
建立执法档案制度,是加强检察机关内部监督,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最大限度地减少检察人员违法违纪案件发生的重要举措。云南省检察机关于2007年全面推行建立执法档案工作,根据检察职能划分,明确规定建立执法档案的主体为侦监、公诉等9个部门以及所属检察人员,做到一个部门一类档案,一名执法人员一份档案,由纪检监察部门对执法档案的样本建立、管理等情况进行跟踪监督,并把执法档案制度的执行情况纳入年度工作目标量化考核的内容,作为业绩考核、奖惩和干部使用的重要依据。
安徽省检察机关在提高督察能力上下功夫,在处理问题上出实招,严肃督促整改,严格责任追究。安徽省院纪检监察部门先后开展检务督察6批次,派出督察组14个,督察市县区院80多个,发现各类问题150多个,现场纠正50多个,提出整改意见建议90余条。通过督察,全省检察机关执法办案规范化水平明显提高,强化了督察工作实效,树立了检务督察权威。
针对检察人员与律师交往中存在的问题,上海市院党组决定,把制定规范检察人员与律师在办案中交往行为的规定,作为今年检察机关反腐倡廉建设四项重点任务之一。今年5月5日市院党组讨论通过了《关于规范检察人员在办案中与律师交往行为的试行规定》并下发全市检察机关施行,明确各级院纪检监察部门对该规定执行情况实施监督检查,使检察人员与律师之间的交往有章可循,明确了相互交往的政策界限,在社会各界产生了积极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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