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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五华:六大监督措施得到代表充分肯定

时间:2010-02-02 11:12:00  作者:赖兴平  新闻来源:正义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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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年来,广东五华县人民检察院强化检察机关内部监督,出台有效措施,切实加强对行使检察权的监督和制约,进一步规范干警的执法行为,从源头上堵住违法违纪现象的发生。近日,在该县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各代表团讨论中表示,去年该院认真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在打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在预防职务犯罪和廉政建设等方面有新的举措,特别加强内部监督等方面亮点纷呈,充分体现了检察机关以优良的党风、检风促进公正廉洁执法。

  加强班子监督。该院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等相关规定要求,以领导干部廉洁自律为重点,适时开展各项清理工作。党组一班人自觉从大局出发,团结协作,对涉及人事任免、资金使用、基本建设等重大事项决策都要经党组会、检察长办公会研究,集体决定。坚持抓好一年一度的党组民主生活会制度的落实,强化班子内部监督,提高民主生活会质量。领导班子主动接受广大干警的监督,每年年终,班子成员根据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的内容和当年自身反腐败工作任务以及廉洁自律有关规定进行书面述廉,加强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

  深化阳光检务。该院按照“着眼长远、突出重点、整体推进”的思路,把检务公开纳入检察工作规范建设中,去年以来,按照上级检察机关的要求,深入开展“阳光检务”,制订了《五华县检察机关推行阳光检务接受外部监督工作机制》、《五华县检察院进一步加强与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络工作制度》等规章制度,并召开了新闻发布会、举办了检察开放日活动。

  监督全程办案。以反贪、渎检、侦查监督以及公诉部门为重点推行“一案三卡”制度,将责任落实到各科局室,落实到每一位办案人员。确定重点对象范围,即以自侦部门所立涉嫌犯罪案件和侦查监督、公诉部门不捕、不诉案件实行“一案三卡”,跟踪监督办案过程,真正做到从源头防治违法违纪现象的产生。适时开展案件质量回头看,及时听取相关单位的意见和建议,掌握办案人员有无违纪情况,促进公正办案、廉洁自律,同时听取意见和建议,便于及时改进。

  加强专项监督。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和重大经费开支、政府采购、重大建筑项目的专项监督。该院坚持凡提拔任用干部,必须事先征求纪检监察部门意见的规定。提拔任用干部前,必须落实干部谈话制度,进行任前谈话。在考核、测评过程中,进行同步监督。同时,认真落实政府采购、招投标、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等制度。凡大额的经济开支,采购都经过检察长办公会研究,集体讨论决定,纪检监察部门监督。

  强化检查考核。该院结合工作实际,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将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和执行上级和本院的各项规章制度目标任务细化、量化,逐一分解到每个院领导和科室领导,做到人人有责任、有压力、有动力,形成目标具体、责任明确、上下畅通的责任落实机制。同时该院结合《考核规定》和创新开展的具有自身特色的“五优五好”活动进行考核。对执行党风廉政建设和执行各项制度的情况,坚持每月一检查,各科室每月一汇报。“五优五好”活动中规定以季度考评和年度考评相结合的检查形式,把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完成工作任务和完成本院举办的各项活动任务的情况均列入考核内容,做到严格考核,奖优罚劣。

  加强检务督察。灵活运用明察和暗访的手段,对在执行上级院重大工作部署、决策、指示的情况,执行上级、本院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八小时”内的纪律及遵守检容风纪的情况采用明察督察。对自侦案件的办案纪律、“八小时”以外的纪律、遵守“禁酒令”、警车使用等情况采用暗访进行督察。根据不同情况,综合运用个案督察和专项督察,对自侦部门做出不立案 决定的案件、侦监部门不批准逮捕的案件和公诉部门不起诉的案件采取个案督察。对扣押、冻结款物、安全办案、私设“小金库”、同步录音录像等开展专项督察,发现问题及时堵塞漏洞,不断促进检察机关健康发展。

  代表们充分肯定了近年来检察机关在加强内部监督方面取得的成绩,也希望在新时期,进一步加强检察机关党风廉正建设和自身反腐败工作,最大限度的减少检察人员违法违纪,确保严格、文明、公正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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