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加强检察队伍建设,强化对检察干警的日常管理,预防检察人员违纪违法问题和意外事件的发生。2009年,甘肃省金塔县检察院与该县城关街道办事处联合制定了《关于建立检察机关与街道(社区)协作监督制约机制的实施办法(试行)》,
《实施办法(试行)》将检察人员的管理延伸到“八小时以外”、延伸到社区,并向街道通报了检察人员在工作、生活、心理、待人处事四个方面近三十种异常行为表现形式,要求社区通过多渠道了解检察人员的表现,定期不定期的向检察机关反馈情况。同时,《实施办法》还制定了联席会议制度,每半年召开一次,相互交流、通报工作情况,研究解决协作配合中出现的问题;制定了联络员制度,确保检察机关第一时间了解检察人员在社区的异常行为;制定了信息交流和情况通报制度,检察机关每季度派员到社区走访一次,听取社区对检察人员评议;制定了监督和评议制度,聘请义务监督员监督检察人员活动情况及结合“双争双岗”活动由社区每年年底对检察人员民主测评。
通过《实施办法》的建立和执行,该院努力使检察人员既要接受所在单位的主体管理,也要在“八小时以外”接受本人居住地街道(社区)的管理,逐步形成了“工作时间单位管、下班时间街道(社区)管”的复合式监督制约管理新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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