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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永新:三大环节监督自侦案件办理

时间:2010-02-10 10:26:00  作者:刘超  新闻来源:正义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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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为办案人员,你知道我们检察机关强调的“一案三卡”是指哪些内容吗?”“你讯问犯罪嫌疑人的时候,是否告知了其权利和义务?”“你们讯问过程中有没有进行同步录音录像?”为规范执法行为,进一步健全执法监督机制,全面落实教育、预防、监督、奖惩的执法工作机制,永新县人民检察院纪检监察部门将纪检监察工作“介入“自侦办案全程,实现了办案“内部立案前监督、案件侦查中监督、案件侦结监督”,保障了所办理的70多起自侦案件从未出现过违法违纪事件发生。

  对案件立案前进行程序审查,审查正确与否关系到案件的突破,对自侦案件立案环节进行监督,实质上是落实内部监督机制的问题,是检察机关严格履行法律监督职责明确法律正确统一实施。该院在查办职务犯罪案件工作启动前,组织办案干警认真学习上级检察机关关于依法、文明办案的规定,学习廉洁自律的各项要求,从办案程序、纪律和廉洁自律上,给办案干警打好预防针。

  该院在每次查办职务犯罪过程中,纪检监察人员经常深入办案一线,用好监督权,将监督自侦办案的内容重点锁定为监督人、监督事、监督案。一是“督人”。监督干警是否忠于事实和法律,是否遵守各项检察人员办案纪律的规定,侦查案件是否客观公正,审讯时有无不文明行为、不规范语言;二是“督事”。查看办案过程中的安全防范情况如何,同步录音录像设备是否启用合理,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强制措施手续是否完备,搜查工作是否合法必要,赃款赃物的扣押、追缴和处理情况是否遵照相关规定;三是“督案”。《办案流程规定》是否严格执行,案件质量是否层层把关,有无疏漏,为防止个人断案疑难复杂案件是否集体“会诊”;法律文书制作是否及时,文书格式是否符合规定,要素是否欠缺,引用法律条文、表述的法律术语是否准确,笔录的条理性、逻辑性是否清晰完备。由于监督的内容全面深入,整个自侦办案过程运作起来显的规范透明、有条不紊。自推行“三监督制”以来,该院累计查处各类职务犯罪案件72件76人,侦查终结准确率和起诉案件有罪判决率均达100%,为确保办案质量增添了三道防线。

  对侦查终结后的自侦案件,该院纪检监察人员做好事后回访工作,走访案发单位和案件当事人家属,了解干警在办案过程中依法、文明办案和廉洁自律情况,同时认真填写“一案三卡”,即执法监督卡、廉洁自律卡、扣押冻结款物情况统计卡,要求案发单位和案件当事人家属签字认可,努力做到自觉接受各方面监督,从而保证办案干警依法、文明、廉洁办案。

  该项举措的实施,不仅使干警对接受监督的认识进一步到位,干警的规范化意识增强,杜绝了执法的随意性和主观性,从苗头上遏制了违法违纪问题的发生;而且对案流程相关规定得到充分有效的执行,成案的过程相对透明化,现场监督同步录音录像工作防止了今后诉讼环节的翻供,干警的办案水平和能力经受了考验,办案质量、成案效率均有所提高;还进一步加强对执法办案活动的监督,确保了检察权的依法正确行使,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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