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识到位 重视到位 制度到位 履职到位 措施到位
岚皋县检察院在监管执法中做到“五个到位”,切实维护在押人员合法权益,尊重在押人员的人格尊严,努力维护其人身权益和财产权益。
岚皋县检察院“五个到位”首先是认识到位,明确工作重心。驻所检察室与看守所把在押人员生病就医和人身安全保障列为工作的重心,统一了认识,明确了任务。其次是重视到位,确保专项执法活动顺利进行。该院出台了《贯彻执行全国检察机关开展看守所监管执法专项检查活动的意见》,会同公安机关制定《专项活动实施方案》,成立了以检察长为组长,分管检察长为副组长,监所检察室负责人、纪检、公诉、侦监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专项活动领导小组。专项活动的每一阶段,领导小组都坚持周密部署,领导深入一线,确定工作措施。
制度到位,是维护在押人员合法权益的重要保障。岚皋检察院切实落实检务公开制度,将在押人员的权利义务、羁押期限、监所检察工作等内容打印成册,发给在押人员,让他们了解自己的权利义务,了解自己所在的诉讼环节的时限及人身财产是否受到不法侵害。完善关押时间通报制度,在押人员关押期满前6日向看守所进行通报,要求看守所在在押人员关押期满前3日向办案单位进行通报,以杜绝超期羁押情况发生。与此同时,制作超期羁押曝光牌,警示办案单位严防超期羁押。并建立检察官约见制度和在押人员控告、申诉检举材料传递制度,设立在押人员家属接待窗口和举报电话,规定每周一上午为驻所检察人员接待在押人员亲属日,分管检察长每月一次入所接待,面对面受理在押人员亲属控告、申诉、检举和法律咨询。
履职到位,增强监督实效。正确处理监督与配合的关系,扭转轻监督重配合的思想,把好入所检查、谈话教育、监区巡更等环节,确保了监管到位。岚皋县检察院与公安及武警组成联合检查组,对监号内、外安全及在押人员身体进行大检查,排查不安全隐患。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口头纠正,对存在的严重违法问题向公安机关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公安机关全部进行了纠正。在此基础上,确保措施到位,实行责任与年度考核挂钩,对因监督不力造成看守所发生不安全事故的,按相关规定严肃追究责任,确保了监管执法活动扎实进行。
京ICP备13018232号-3 |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10120230016 |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京B2-20203552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10425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京)字第10541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京)字第181号 |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京零字第220018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702000076号
网站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8642 30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