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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门市检察院"弱势群体案件支持起诉中心"显实效

时间:2011-12-06 23:01:00  作者:高旭红  新闻来源:正义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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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正义网江苏12月6日电(见习记者 高旭红)“幸亏有检察机关支持起诉!”这是“正义基层行”记者电话采访海门市检察院“弱势群体案件支持起诉中心”当事人时听到最多的一句话。 

  据海门市检察院民行科负责人丁卫星介绍,近年来,弱势群体追讨劳动报酬、赡养费、抚养费及损害赔偿等诉讼日益增多,但在诉讼过程中,他们却经常面临取证难、执行难和法律知识匮乏等诸多难题。海门市检察院经过探索实践,于今年3月正式成立“弱势群体案件支持起诉中心” (下称支持起诉中心),多角度多方位为弱势群体提供检察服务。 

  2010年12月,海门市常乐冷拉型钢厂因环保不达标被责令关闭,张永琴等9名职工与厂方就解除劳动关系后的经济补偿金问题多次交涉,但厂方对此问题一直予以推诿,拒不提供劳动关系解除证明、工龄工资标准等有关材料。9名职工遂于2011年1月5日向海门市检察院向海门市人民检察院民行科申请支持起诉、调查取证。海门市检察院民行科审查后认为,该案诉讼所需部分证据在对方企业,因利益冲突,客观上9名职工确实难以调取,如不支持起诉,弱势群体合法权益难以得到保护,因此决定受理此案。海门市检察院民行科随即到有关部门及乡镇调查取证。今年1月30日,张永琴等9名职工终于拿到了经济补偿金总计94000多元。该案代理律师徐律师、蔡律师说:“如果没有此支持起诉中心,当事人不可能顺利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建议相关媒体对此进行有力报道,呼吁相关部门建立类似机构,为老百姓做实事。” 

  据丁卫星介绍,支持起诉中心具有公益性,主要承担困难群体案件的受理、审查、调查取证、支持起诉、促成调解和法律监督工作。该中心自成立以来,为改变弱势群体在调查取证上的不利地位,海门市检察院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在调查取证方面的职能优势,前移工作起点,协助调查取证,确保顺利立案。该院在办理弱势群体支持起诉案件中,积极召集整合法院、政府、司法等调解力量,以检察监督的权威督促相关部门履行职能,化解矛盾,促进社会稳定和谐。同时,该院考虑到弱势群体提起诉讼的实际困难,联合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制定《关于对相关法律援助案件支持起诉的暂行办法》,构建法律援助平台,共同维护弱势群体合法权益。 

  截至目前,该中心已受理劳动者、消费者、受害人、未成年人、妇女、老人等社会弱势群体的维权案件201件,其中,向法院支持起诉的92件,绝大部分已被法院作调解处理;其余的109件,有60多件已作诉前调解,不再需要支持起诉,有40多件经调查取证后因条件尚不成熟而暂未支持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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