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9日)下午,辽宁省政法委召开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动员大会。辽宁省委常委、省政法委书记在动员大会的讲话中强调,政法机关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要着力解决六方面问题。
在动员大会上,李峰书记说,开展学习实践活动,关键在于取得实效。从近年来政法机关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实践看,全体同志能够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努力把科学发展观的要求体现到政法工作之中,取得了很大成绩。同时也必须看到,当前,我们的政法工作与科学发展观的要求相比、与人民群众的期盼相比,还存在很大差距,政法工作中影响和制约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还比较多。我们要以这次学习实践活动为契机,重点抓好以下问题的解决:
一是要着力解决全局意识不强,不能妥善处理中央和地方、 局部利益和整体利益、个人利益和集体利益、当前利益和长远利益的关系等问题。通过开展学习实践活动,我们要牢固树立大局观念、全局意识,更加注重服务大局,融入发展,把政法工作作为全面振兴的重要组成部分,置于全面振兴的整体布局中审视和谋划,增强为发展服务的自觉性、坚定性,善于运用法律手段调节经济社会关系,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二是要着力解决执政为民意识淡薄,对民生问题特别是困难群众的疾苦关注不够,对群众合法权益维护不够,对社会和谐稳定重视不够等问题;三是要着力解决执法不严、执法不公、违法执法、监督不力、诉讼难、执行难等问题。实事求是地说,省委政法委一直把这些问题作为不断加强和改进全部政法工作的重点,采取了一系列行之有效的措施来不断推进,但即便是这样,人民群众对政法机关的执法、司法工作意见还是很大;四是要着力解决办案质量不高,服务意识淡薄,管理简单粗暴等问题。虽然说,这些问题大多涉及到政法各部门甚至基层政法单位,但从我们领导机关来讲,仍然有管理、指导不到位的问题,尤其是在一些同志的头脑当中,仍然把这些视为无关紧要、事不关己的小问题。这就在实际工作当中形成了一种无形的导向,放任了问题的发生和发展;五是着力解决重打击轻防范、重裁判轻调解、重结案轻事了、重业务轻队伍等问题。我们在解决突出治安问题、开展平安建设的过程中,仍然习惯于“运动式”的部署,重视上级对下级的考核;在解决涉法涉诉问题方面,依然看重当事人稳控措施的落实;在开展执法监督工作中,还没有把队伍的执法水平与有针对性地加强队伍建设有机地结合起来;六是着力解决党员意识不强、理想信念动摇、宗旨意识淡薄、作风漂浮、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突出问题。特别是要通过学习实践活动,进一步规范机关管理制度、办公制度、信息制度,科学规划、摆布日常工作,确保机关的高效运转,确保各项工作任务的顺利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