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检察院检察长徐安(左)做客正义网访谈节目。刘博/摄
访谈嘉宾徐安。刘博/摄
正义网北京3月11日电(见习记者 牛旭东)今天下午,全国人大代表,江苏省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徐安在接受正义网独家专访时说,他认为我国诉讼监督立法的条件已经成熟。
徐安说,我国对检察机关的职能在法律上有原则性的规定,宪法和其他有关法律上都明确规定,检察机关是法律监督机关,应该对有关机关的执法、司法情况进行有效监督。但是,多年来,有关法律监督的法律规定都散见于有关的法律当中,没有进行系统的表述和归纳。
“另外,在一些诉讼活动当中,检察机关究竟该如何监督,也没有具体的表述。这样给我们的法律监督,特别是诉讼监督也带来了一定的困难。”徐安说,“所以我提出议案,要求尽快制定立法调研,能够形成我国比较完备的诉讼监督体系。”
徐安认为,诉讼监督立法条件已经成熟。“立法的基本内容包括诉讼监督的原则,即诉讼监督的基本要求、具体程序和诉讼监督当中特别需要重点解决的一些突出问题,以及诉讼监督如何保证公正、客观等。只要是有诉讼行为的领域,检察机关都应该更好地实施有效监督,防止监督有空缺、空白。”徐安说。
据悉,今年两会期间,正义网与腾讯网及法治中国网络电视台联合推出“2011年全国两会特别访谈节目”,就公众关注的话题与代表委员进行面对面的交流。徐安是做客访谈的第八位嘉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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