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0日上午,十一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贵州代表团举行全团会议,审议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全国人大代表、贵州省检察院检察长陈俊平在审议报告时建议,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加强监督,推进司法改革顺利进行。
今年的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用较大的篇幅阐释了人大监督与“一府两院”的关系,并指出:人大依法监督,有利于推进“一府两院”改进工作;“一府两院”依法接受人大监督,有利于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陈俊平在审议时表示,现在我们开展的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是改善司法工作的重大举措,也是我国政治体制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建议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加强监督,予以推进。
陈俊平还提出了具体建议:在日常监督中,要加强执法检查,促进司法机关公正执法,除听取专项工作报告外,还要加强工作视察,必要的时候开展询问和质询。“司法权威一旦削弱,法律的公信力也将随之下降。”陈俊平说,建议人大通过监督司法机关公正执法办案,进而维护法律的公信力。
陈俊平结合当前反腐败的严峻形势,建议加大对权力的合理配置、制衡和监督,从源头上预防腐败。陈俊平表示,这就需要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健全组织法制和程序法制,建立健全决策权、执行权和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监督的权力运行机制,保证国家机关都能按照法定的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
陈俊平还建议,全国人大常委会在加强立法工作的同时,着力抓好普法工作。他表示,群众的自我保护意识增强了,但是很多人自身的法律素质并不高,容易出现维权行为失控。“没有全民的法治素质的提高,就不可能有法治水平的提高,也就不可能维护宪法和法律的权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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