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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学发展:检察工作发展的动力之源

时间:2010-03-03 14:55:00  作者:郭洪平  新闻来源: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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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8年10月8日,最高人民检察院机关召开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动员大会,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曹建明强调,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是当前检察机关的首要政治任务。

  科学发展:检察工作发展的动力之源

  2008年9月23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召开党组会议,研究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措施。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曹建明指出,“要把开展学习实践活动作为推动检察工作科学发展的重要机遇和强大动力”。

  仿佛要为这一号召提供佐证。3个月后,在北京召开的全国检察长会议上,“科学发展”成为与会代表一致的热词。大会进行经验介绍,6个省级检察长的发言,无一例外地都提到“科学发展”带给他们的变化和实惠。

  举一个黑龙江的例子。2008年,他们把健全科学的考核评价标准作为破解规范执法行为的课题,改变了传统的按分市院所辖区域考核基层院的办法,打破了分市院的界限,实行分类考核。省检察院制定的方案中,把基层检察院的客观条件考虑在内,按辖区人口、编制人数、当地经济发展状况等有关数据确定评估参数,将全省182个基层院分为A、B、C、D四个级别,使客观条件相近的基层院处在同一起跑线上。

  特别是,改革后的考核方式发生了质的变化。以前评先进,都由省检察院把名额分给各分市院,然后根据所报材料进行比较、“平衡”,实际上有些得到先进院荣誉的基层院业绩未必过得硬。现在,由省院对基层院进行统一考核,改“评优”为“竞优”,高低优劣一目了然。

  黑龙江的尝试,不过是2008年检察工作“科学发展”的一个小小缩影。这一年,检察机关通过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和胡锦涛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同志对检察工作的重要指示、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总结检察机关恢复重建30年来形成的基本经验等,使“科学发展”的思路和要求在检察工作的各个方面、各个环节得到了实实在在的体现。

  成效显而易见。一个是,科学发展对执法思想的影响前所未有。广大检察人员在学习实践活动中,加深了对科学发展观的理解,特别是全国检察系统四个层次的解放思想交流研讨,营造了浓厚的学习氛围,增强了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自觉性和坚定性。江苏省检察机关在解放思想中提升认识,牢固树立符合科学发展观的执法观念,组织干警对执法办案中少数人还存在的一些特权思想,不规范、不文明行为深入展开讨论,进一步坚定了检察人员的政治方向,统一了执法思想,奠定了检察工作科学发展的思想基础。

  另一个是,按照科学发展的要求,着力解决突出问题。对人民群众不满意、影响检察工作科学发展的问题,能改的马上就改。特别是注重从薄弱环节入手,下功夫推进检察工作自身的科学发展。以河南省为例,检察机关查办职务犯罪大要案的比例早些年偏低,2008年,他们重点解决这个问题。省市两级院带头查办大案要案,并充分发挥侦查一体化机制的作用,对重大复杂案件统一组织指挥,统一调度办案力量。到去年年底,全省检察机关共立案侦查贪污贿赂犯罪案件1913件,其中大要案数占到57%,同比提高9个百分点,对他们来说,这是一个不小的进步。

  再一个是,各级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能力和水平在科学发展的推动下,也有了明显提高。一年来,检察机关认真贯彻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深入开展打黑除恶等专项斗争,依法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特别是在集中查办城镇建设领域商业贿赂犯罪、查办涉农职务犯罪、查办危害能源资源和生态环境渎职犯罪专项工作、查处重大安全生产事故背后的职务犯罪等方面,受到社会的好评。对办理三鹿奶粉案的指导,对山西襄汾溃坝、河北蔚县矿难事故的调查处理等,都可圈可点。

  值得一提的是,检察队伍建设这一年中也得到进一步加强。突出了领导班子建设,对市级院检察长和部分省级院领导班子成员进行轮训;以一线办案人员为重点,广泛开展正规化培训和岗位练兵,培训检察人员9.9万人次;检察人员参加司法考试通过率创新高,达到34.4%;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加强巡视、执法监察等工作,全面推行了检务督察制度等。尤其是涌现出了喻中升、张章宝、马俊、黄力杰等一批先进典型,大大提升了检察机关的形象和执法公信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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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发展”前面冠以“科学”二字,彰显了一个最新的发展理念。2009年,检察工作将如何迈开大步继续前进?曹建明检察长提出了明确要求:“坚持科学发展,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为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与之紧密联系、必须牢牢把握的还有检察机关恢复重建30年来探索和积累的宝贵经验:必须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统一领导,确保检察工作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必须坚持检察机关依法独立行使职权与自觉接受各级人大和人民群众的监督相结合,确保严格公正文明执法;必须坚持检察机关的宪法定位,确保国家法律监督机关的职能得到充分发挥;必须坚持把人民满意作为检察工作的根本标准,确保人民群众对检察机关的新要求和新期待不断得到满足;必须坚持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武装检察干警的头脑,确保检察队伍建设这一根本始终得到加强。30年的宝贵经验体现着我们对检察工作规律性的认识,体现着我们对检察工作科学发展的信心。

  2009年,“科学发展”依然是贯穿全部检察工作的一条主线。我们相信在这一理念的推动下,检察事业一定会焕发出更大的生机与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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