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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检查:促进公正、廉洁、文明执法

时间:2010-03-09 08:50:00  作者:  新闻来源: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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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词释

  2009年,全国检察机关坚持经常性工作与专项工作相结合,抓住影响改革发展稳定、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和法律监督工作的薄弱环节,组织开展了看守所监管执法专项检查、刑事审判法律监督专项检查、案件扣押冻结款物专项检查等多个专项检查工作,促进公正廉洁执法,提高了执法公信力。

  部署·落实

  2009年4月,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联合印发《全国看守所监管执法专项检查活动方案》,决定于4月20日至9月30日对全国看守所进行一次执法大检查,集中解决看守所监管以及看守所法律监督中的突出问题。4月17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召开电视电话会议,就检察机关开展这项活动进行动员和部署。

  在这次看守所监管执法专项检查中,全国检察、公安机关重点检查以下五方面问题:全面检查在押人员体表伤情;严查“牢头狱霸”行为;认真检查看守所违规组织在押人员劳动问题;清理看守所存在的乱收费、高价加餐、销售违禁物品等问题;整顿监管安全隐患。

  2009年5月20日,高检院召开电视电话会议,决定于2009年5月至12月在全国检察机关组织开展刑事审判法律监督专项检查活动,并下发了《关于组织开展刑事审判法律监督专项检查活动的工作方案》。专项检查活动启动后,各地检察机关迅速成立了领导小组,紧密结合当地实际制订出周密的实施方案,取得了显著成效。

  刑事审判法律监督专项检查工作总体进展顺利,有力地促进了刑事审判法律监督工作的发展。2009年,全国检察机关提出抗诉案件3963件,同比上升22.01%,法院采纳抗诉意见1691件,同比上升14.64%。

  2009年6月3日,高检院组织召开了全国检察机关专项检查工作电视电话会议,高检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检察长张耕对开展扣押冻结款物专项检查工作做了全面动员。各地检察机关按照高检院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分别制订了具体实施方案。

  湖南等地以抓好示范院和帮促院为切入点和着力点,采取抓两头带中间促平衡的办法,推动全省专项检查工作平衡发展。广东等地以个案督办为抓手,重点督办一批当事人不服扣押冻结款物处理的申诉案件,以此带动自查自清工作的开展。广西、贵州等地加强跟踪监督检查,突出抓边查边改,成效明显。

  据统计,在扣押冻结款物专项检查中,全国共办理涉及扣押冻结款物的申诉案件1123件,已办结973件,办结率为86.6%。北京、贵州等地及时纠正处理涉案款物遗留问题,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在专项检查中,全国检察机关还建立健全了规范扣押、冻结、管理、处理涉案款物的长效机制。

  各界评价

  中国社科院法学所研究员莫纪宏:检察机关通过看守所监管执法专项检查,强化了法律监督力度,促进了看守所和监狱依法文明管理,维护了被监管人的合法权益,同时也提高了检察机关自身的执法公信力。

  全国人大代表、长虹模塑科技有限公司模具厂抛光班班长杨梅:检察机关对专项检查工作非常重视,有效促进了执法办案工作健康发展。希望检察机关继续做好、做实相关工作,规范文明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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