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主管 检察日报社主办
 
首页>>旧专题频道>>时政专题>>2010年两会>>聚焦检察>>检察志

执法规范化:提升办案水平

时间:2010-03-11 19:34:00  作者:  新闻来源:检察日报

评论投稿 打印 转发 复制链接  |  |  字号

   词释

  推进检察工作规范化建设是提高检察机关科学管理水平、创建科学管理机制的重要内容。近年来,最高人民检察院政治部在全国部分检察院组织开展规范化管理机制试点工作,搭建规范化管理体系,全面规范各项检察工作,有效地推动了检察机关的规范化建设。

  部署·落实

  2007年、2008年,高检院政治部在全国检察机关组织了两批共63个不同层级、不同地域的检察院进行规范化管理机制试点工作,着手建立规范化管理体系。在大力开展试点工作的同时,高检院先后起草了包括基础应用、文件编写、岗位设置、软件设计和体系审核等15个标准在内的《人民检察院规范化管理体系指导性标准(试用稿)》(以下简称《指导标准》)。组织编纂了90余万字的《检察业务工作操作标准(试用范本)》,并于2008年和2009年进行了两次修订。

  近年来,高检院政治部先后四次组织120余人(次)的规范化管理体系审核员培训,培养了一批检察机关自己的既懂管理又懂业务的规范化建设骨干人才。

  2007年12月、2008年12月和2009年4月,高检院先后共组织了50余名审核员对试点单位规范化管理体系建立和运行及试点工作进展情况进行了3次全面、细致、严格的审核,促进了试点工作的持续开展和规范化管理机制的逐步形成。

  两个试点样本

  海珠样本:广东省广州市海珠区检察院作为高检院确定的首批试点单位,从2007年起积极推行规范化建设,将各部门的职责、业务流程、质量要求严格按照《人民检察院规范化管理体系指导性标准》进行分解、设计和整合,构建包括200多个工作程序和流程图的检察业务流程,确保检察工作在制度和规范中运行,实现实体和程序公正。

  蚌埠样本:安徽省蚌埠市检察院规范化管理体系2010年1月通过高检院政治部审核,这在安徽省检察机关尚属首家。该院积极推进管理体系建设,形成了由质量手册、程序文件和16个部门操作文件,共165个操作规程和操作标准组成的质量管理体系。将以前的“人管人”变为“制度管人”。

  各界评价

  著名法学家、中国政法大学终身教授陈光中:实行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宛如安了一双监视办案人员的眼睛,能够促使办案人员自觉依法文明办案,也有利于维护检察机关的执法形象。我们相信,有这双眼睛的注视,必然会进一步促进检察机关规范文明执法,“逼”出职务犯罪侦查工作的新水平。

  北京市人大代表董岸: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在切实保障嫌疑人基本权利不受侵犯的同时,又及时全面地固定了证据,使检察机关的执法过程更文明、更规范、更透明,也让“科技强检”的口号落到了实处,很大程度上推进了司法改革和检察改革的步伐。

[责任编辑:linna]
电子报
北京正义网络传媒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未经授权 严禁转载 Copyright © 2025 JCRB.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备13018232号-3 |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10120230016 |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京B2-20203552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10425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京)字第10541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京)字第181号 |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京零字第220018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702000076号
网站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8642 30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