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释
2009年3月,最高人民检察院印发了《关于2009年—2012年大规模推进检察教育培训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就今后4年的检察教育培训工作作出了部署。同年7月,全国检察教育培训工作会议召开,对大规模推进检察教育培训工作作出新动员。
部署·落实
《实施意见》要求,高检院重点培训省级院领导班子成员、分州市院和基层院检察长、省级院业务部门主要负责人及部分拟任检察官和晋升高级检察官人员、高检院干部;省级院重点培训本地区其他检察领导干部、业务骨干及高检院授权培训的部分拟任检察官和晋升高级检察官人员;分州市院按省级院部署培训基层院检察人员;基层院抓好在岗学习,发挥岗位实践锻炼培养人才和业务骨干在带动业务发展、人才成长中的作用。
高检院方面的培训工作主要包括:每年对省级院检察长和高检院各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一次政治轮训;分别在2009年底前、2010年底前、2012年底前轮训完省级院领导班子成员、基层院检察长、省级院业务部门负责人;每年举办15期至20期全国性专项业务培训班,培训地方和高检院业务骨干2000人左右;每年专门培训西藏、新疆和其他西部少数民族地区检察业务骨干300人以上,并确保全国性培训班次西部地区参训骨干比例不低于三分之一;4年间支持、帮助培养藏汉、维汉、蒙汉等“双语”检察人才300人;每年组织西部巡回培训2次以上。省级院方面主要包括:分别于2011年底前、2012年底前轮训完辖区分州市院、基层院的班子成员和业务部门负责人;每年培训辖区检察人员包括基层检察人员的四分之一;每年组织不少于3次的基层巡回培训。
2009年6月,黑龙江省检察院印发了《2009年-2012年大规模推进检察教育培训工作计划》,对今后4年黑龙江省检察机关的领导素能培训、专项业务培训、岗位技能培训、岗位练兵活动、高层次人才培养、司法考试助学、基层院和边远贫困院教育培训等培训工作予以详细规划和说明。
2009年7月17日,高检院召开全国检察教育培训工作会议,检察长曹建明强调,各级检察机关要从全局和战略的高度,深刻认识加强检察教育培训工作的重要意义,大规模推进检察教育培训工作,全面提高检察队伍思想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素质,为检察事业科学发展提供坚强的思想政治保证、人才保证和智力支持。
2009年9月14日,西藏自治区检察院召开检察教育培训工作电视电话会议,部署了大规模推进检察教育培训工作,西藏自治区检察院检察长张培中说,要抓好正规化教育,抓好素质、能力、基本技能的训练与考核,抓好高层次专门人才的培养,加强藏汉双语、司法考试、基层检察教育培训。把教育培训经费列入检察经费总体预算,从2010年起,各级检察院要将经费预算的20%作为教育培训经费单独列支。
2009年11月17日,高检院举行全国检察机关教育培训讲师团赴西部巡讲启动仪式。15名讲师团成员明起分赴内蒙、甘肃、青海等西部三省(区),开展为期10天左右的巡讲支教工作。
各界评价
全国人大代表、河南省政法干部管理学院法律系主任邸瑛琪:河南一个基层院在人少案多的情况下,分批分期将60多名业务骨干送到北京大学培训一周,可见检察机关高度重视提升检察官素质,这种做法一定能为检察机关赢得老百姓的信任。
全国人大代表、西北民族大学教授于洪志:甘肃省检察机关去年平均每人接受了一次培训。检察机关把检察队伍建设作为事关检察事业健康发展的根本性工作来抓,这一点我们有目共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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