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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武汉:去年民行抗诉案件和提请抗诉案件数量均过百

时间:2010-03-02 17:20:00  作者:花耀兰 周晶晶 杨莹莹  新闻来源: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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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记者日前从湖北省武汉市检察院获悉,2009年,全市检察机关民行部门办理的抗诉案件和提请抗诉案件的数量均过百,办案数跃居全国副省级城市第二位,其有关经验做法被高检院民事行政检察厅全文转发。

  据了解,2009年,武汉市检察机关民行检察部门共立案327件,同比上升35.1%;抗诉120件,同比上升90.5%;提请抗诉155件,同比上升11.5%,采纳率达88.9%;再审改判率达83.3%。

  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只有上级检察院才能对下级法院的生效裁判提出抗诉,导致了检察机关民行办案数量的“倒三角”现象:一方面,基层民行检察工作普遍存在案源不足,案件质量不高,对确有错误的判决、裁定,经审查后不能及时纠正错误而是向上级检察机关提请抗诉。另一方面,大量抗诉案件又集中在省级检察机关,使得省级检察机关民行检察工作异常繁重。

  在增加办案数量的同时,武汉市检察院提出办案“规模、质量、效果”三结合,多办有社会影响的案件,树立监督权威。日前,湖北省检察院组织的全省民行检察抗诉案件评查活动中,该院共有6件案件获奖。武汉市检察院还以检察工作一体化机制为依托,确立与区院“整体作战”的办案思路,集中资源,完善案件交办、转办制度,有效解决了民行“倒三角”的机制难题。

  此外,该院民行检察部门将“保持稳定、促进和谐”作为工作的重中之重,强调抗诉与息诉并重,将化解矛盾纠纷的理念贯穿于办案全过程,注重释法说理,力求案结事了,实现定分止争。2009年以来,武汉市检察机关共接待申诉人612人次,没有发生一起因息诉工作不到位而引起的赴京上访、群诉群访等严重涉检上访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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