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丛斌:各省级检察院均应设立鉴定机构

时间:2011-03-10 15:00:00  作者:牛旭东  新闻来源:正义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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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九三学社中央副主席丛斌(左)正在接受正义网访谈。刘博/摄

  正义网北京3月10日电(见习记者 牛旭东)今天下午,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九三学社中央副主席丛斌接受了正义网的独家专访。他提出,检察机关要对司法鉴定行为进行监督,就一定要有自己的技术力量,不仅最高人民检察院要设立司法鉴定机构,各省级人民检察院也要设立鉴定机构。

  从我国司法鉴定制度的设计来看,监督鉴定结论的主要方式是通过庭审质证来辨别真伪和去伪存真。丛斌说:“司法鉴定行为是一种诉讼行为,具有法律监督职能的检察机关要加强监督司法鉴定过程中有无徇私枉法行为、鉴定结论是否科学真实等。”

  我国去年遴选了十个国家级司法鉴定机构,最高人民检察院的司法鉴定机构也在其中。丛斌认为:“检察机关要对鉴定行为进行监督,就一定要有自己的技术力量,要有自己的鉴定机构。不但要最高检设立司法鉴定机构,各省级人民检察院也要设立鉴定机构。”他说这种做法的主要目的就是为了监督,不能收费,这些鉴定机构的日常开销应由国家承担。

  同时,丛斌希望国家尽快立法,对司法鉴定的程序,以及司法鉴定人的权利、义务和统一管理体制等相关法律问题作出明确规定。“这是解决目前司法鉴定问题的根本之道。”他说。

  据了解,今年两会期间,正义网与腾讯网及法治中国网络电视台联合推出“2011年全国两会特别访谈节目”,就公众关注的话题与代表委员进行面对面的交流。丛斌是做客访谈的第七位嘉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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