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前,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曹建明向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作了关于加强渎职侵权检察工作促进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情况的报告。常委会组成人员在审议中明确要求,检察机关要进一步加大渎职侵权案件的查办力度,坚决遏制一些领域腐败现象易发多发势头,确保犯罪行为依法受到追究。
一年后,曹建明向第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作关于改进渎职侵权检察工作情况的报告报告。列席会议的全国人大代表韩德云表示,报告内容详实,重笔墨介绍了检察机关在过去一年就加大渎职侵权案件查办力度采取的措施和取得成果,“成绩值得肯定,希望再接再厉”。
对曹建明的报告,社会各界普遍认为,一年来,高检院认真落实常委会审议意见,交上了一份合格的答卷。
服务大局,重点查办涉及民生案
去年11月至今年8月,共立案侦查渎职侵权犯罪案件6375件8840人,同比分别增加6%和10.6%……着力查办重点领域渎职侵权犯罪案件;突出查办侵害群众切身利益、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渎职侵权犯罪案件;严肃查办司法工作人员渎职侵权犯罪案件……
采访中,几位受访者都首先提到了这些在报告中出现的一连串办案数据和一系列办案思路。大家认为,检察机关在加大日常性查办案件力度的同时,有针对性地选择关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办案重点,在办案中积极化解社会矛盾,有效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
作为江苏省检察院人民监督员,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刘俊十分关注渎职侵权检察工作。他说,过去一年,检察机关重点查办的四类渎职侵权犯罪案件,其覆盖范围既一如既往地包括了当下全社会高度关注的工程领域和国土资源领域,也包括了涉及社会可持续发展的能源资源领域和生态环境领域,“检察机关确立的办案重点,既是对党和国家在当前阶段提出的方针、政策的有力落实,也集中反映了民众需求。”
刘俊还提到一个细节:通过阅读检察日报发现,每逢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检察机关总会及时介入。这一细节在报告中也得以体现:同步介入1657起重大安全生产事故、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件调查……“检察机关在追究犯罪的过程中,通过改变工作方式,主动运用检察手段去处理社会主体之间的利益和矛盾冲突,这种改变从工作思路看符合司法的民主化要求。”刘俊评价说。
在北京师范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院教授宋英辉看来,严查司法工作人员渎职侵权犯罪是检察机关查办渎职侵权犯罪案件的一项重要内容。“比如刑讯逼供,严重侵犯人权,严重损害司法机关形象,必须严肃查办。”宋英辉表示,令人欣慰的是,检察机关这些年一直在加大查办司法工作人员渎职侵权犯罪案件的力度,维护司法公正。”
健全内部机制,让犯罪行为在检察环节无处遁形
在对办案数据和办案思路表示肯定的同时,大家也对日益完善的渎职侵权检察工作机制给出了理性评价:过去一年,高检院结合深化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积极创新和完善执法办案机制,努力破解渎职侵权犯罪发现难、立案难、查证难、处理难等问题。
加大渎职侵权犯罪案件查办力度,解决案件线索这一“源头活水”尤其重要。
截至今年6月,全国31个省级检察院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检察院已全部开通了检察机关全国统一举报电话“12309”。就在“12309”首次开通的2009年,全国检察机关受理首次举报职务犯罪案件线索同比上升4.6%,扭转了2002年以后举报线索持续下降的局面。
韩德云表示,一年来,检察机关积极拓展群众举报渠道,建立健全电话、信访、网络“三位一体”的举报平台,方便群众举报,激发群众举报热情,为大力开展渎职侵权检察工作做好了铺垫。
对于举报线索的处理,宋英辉则表示,检察机关通过实行案件线索价值评估机制,严格执行不立案报上一级检察院审查制度等工作机制,有效防止了线索积压、有案不查等情况的发生。
和普通刑事犯罪相比,职务犯罪主体拥有更多的可控资源和更大的影响力。为啃下硬骨头,检察机关不断完善办案机制,盘活内部资源,集中力量重拳出击。
对此,韩德云一边回忆报告内容一边评价说,检察机关坚持在上下级检察院之间、本院不同职能部门之间建立办案一体化机制,坚持规范案件管辖制度,强化上下级检察院之间办理重大复杂案件、跨地区案件的指挥协调等,这些上下联动的办案机制,让犯罪嫌疑人难以逃避法律的制裁。
加强外部协调,营造良好办案环境
渎职侵权检察工作难度大、困难多,加大查办渎职侵权犯罪案件力度离不开社会各方面的关心和支持。大家认为,一年来,检察机关坚持在党委领导和人大监督下,加强工作协调,推动完善法制,促进形成全社会支持、参与的惩治和预防渎职侵权犯罪的工作格局。
今年9月,高检院会同中央纪委、中央政法委、中央组织部、最高人民法院、公安部、监察部、司法部、国务院法制办公室联合签署了《关于加大惩治和预防渎职侵权违法犯罪工作力度的若干意见》,对严肃查办和积极预防渎职侵权违法犯罪提出明确要求,强化职能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建立健全重大复杂案件专案调查、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相衔接、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非法干预办案情况沟通和处理等工作机制。“这为依法惩治和有效预防渎职侵权违法犯罪提供了有力的政策支持和制度保障。”宋英辉评价道。
就在几天前,刘俊注意到高检院、公安部、监察部、商务部联合下发了《关于开展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专项监督活动的工作方案》,决定自2010年10月起至2011年6月联合开展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专项监督活动。“近年来,检察机关不断加强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查办了一批渎职侵权犯罪,有效解决了一些地方存在以罚代刑、有罪不究等问题,促进了经济社会的健康发展。”
“不揣腰包的腐败”危害尤烈。大家希望,检察机关要进一步加大办案力度,更好地维护国计民生。(文/徐盈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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