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日报讯 (记者 罗静雯)在渝全国人大代表、索通律师事务所执行合伙人韩德云,从2006年起,就数次向全国人大提交户籍改革方案。昨日,韩德云接受了本报专访,认为“居住证”取代“暂住证”,是中国户籍改革的一大进步,但还是一个过渡性措施:“改革的核心要义,在于完全消除依附在户籍上的保障待遇的差异化。”
“暂住证”
人为形成社会不平等
作为法律界专家和全国人大代表,韩德云从2005年底就开始关注暂住证制度:“当时我正在研究进城农民工如何转换身份、融入城市的问题。发现其中存在着社会隐患。”
韩德云说,上世纪八十年代前,严格的户籍制度不仅造成了我国城乡分治,还完全限制了人们的正常流动。随着市场经济不断深化,城乡人口和经济社会行为加速交互流动,也给城市管理带来了巨大压力。
“‘暂住证’最初出台,目的就是为加强人口治安管理。因此这个证,基本是‘重约束,轻服务’的。”
他说,对日渐增加的进城务工人员而言,除了在城市落脚,“暂住证”几乎不带来任何实质性保障,相反却往往成为被检查的对象。这折射出一种类别歧视,人为形成了社会不平等。
“居住证”
为进城务工人员提供保障
在韩德云看来,全国多个城市陆续启动“暂”改“居”,是社会改革大势所趋。
“我国三十年的经济体制改革,让经济上了一个新台阶。在这个台阶上,社会体制改革,尤其是对影响社会公平的重大社会管理制度和社会治理体制的改革,正在以超出人们想象的加速度被逐一突破,‘暂’改‘居’就是典型例子。”
韩德云对比了各个城市的“暂”改“居”政策,得出结论:“居住证”在完善进城务工人员在劳动就业、低保、医保、退休保障等方面,都较“暂住证”有了显著进步。但取决于各个城市人口容量、财政状况、所能提供的就业岗位等等,总的来说,沿海地区比中西部地区步子迈得更大。
“暂”改“居”
户籍制度改革的过渡阶段
“以‘居住证’取代‘暂住证’,可以视为户籍改革制度的过渡阶段。”韩德云说,各地‘居住证’所附加的保障功能仍不一致,尚需从更高层面进行统筹协调。
韩德云认为,户籍制度肯定会逐步取消,最终以身份证制度替代户籍制度。届时,户籍资料仅作为有关机关办理身份证而保留的人口出生资料,不再具有按户管理性质。这样人口在全国范围内都能自由流动。
“实现这个目标,关键在于将依附于户籍制度的社会保障或福利差异化待遇完全分离出来,由独立的社会保障制度解决。”韩德云称,我国已经在探索这方面的可能性。比如国务院今年起实施的《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就开始尝试更大范围内的养老保险流动对接。
韩德云表示,在今年的全国“两会”上,他还将继续关注这一热点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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