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集中查办破坏市场经济秩序渎职犯罪专项工作
■开展查办危害能源资源和生态环境渎职犯罪专项工作
■开展查办涉农职务犯罪专项工作
本报北京10月28日电(记者 宋识径) “坚持把渎职侵权检察工作放在党和国家工作大局中谋划和推进,紧紧抓住影响改革发展稳定的突出问题和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热点问题,有针对性地集中查办严重渎职犯罪。”曹建明检察长今天在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工作时表示。
记者在报告中看到,全国检察机关围绕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开展专项工作。去年以来,受国际金融危机持续蔓延的影响,我国经济运行困难急剧增加。最高人民检察院积极研究检察工作应对金融危机的措施,制定下发《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服务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意见》,着力加强专项查办工作,取得良好效果。
一是开展集中查办破坏市场经济秩序渎职犯罪专项工作。一些负有市场监管职责的行政管理和行政执法人员严重失职渎职,是造成制假售假、偷税骗税等经济犯罪频发的重要原因之一。检察机关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重大部署,从2005年8月至2006年底开展集中查办破坏市场经济秩序渎职犯罪专项工作。把对市场经济破坏大、对国家利益危害大、社会影响大的案件作为查办重点,深入排查线索,集中力量攻坚,共立案侦查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不作为或乱作为,严重扰乱市场秩序、侵犯市场主体利益的渎职犯罪案件5841件。
二是开展查办危害能源资源和生态环境渎职犯罪专项工作。为加强能源资源节约和生态环境保护,促进生态文明建设和可持续发展,从2008年4月起开展查办危害能源资源和生态环境渎职犯罪专项工作,共立案侦查破坏土地、森林、矿产、水电等能源资源和生态环境的渎职犯罪案件4599件。最高人民检察院直接派员督办了云南省阳宗海特大水污染事件、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巴楚县2.4万余亩国家重点公益林被毁事件等重特大渎职犯罪案件。
三是开展查办涉农职务犯罪专项工作。为保障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促进农村改革发展,从2008年5月起开展查办涉农职务犯罪专项工作。各级检察机关主动走访有关部门,调研了解“三农”政策落实情况,有针对性地开展办案工作。以支农惠农资金管理、农村土地征用、基础设施建设以及土地和林权制度改革等领域和环节为重点,立案侦查侵害农民合法权益、危害农业生产发展、影响农村和谐稳定的渎职侵权犯罪案件3327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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