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处理办案力度与办案质量的关系
■正确处理打击与保护的关系
■正确处理法律效果与政治效果、社会效果的关系
本报北京10月28日电(记者 庄永廉) 全国检察机关牢固树立正确的执法理念,特别是结合渎职侵权检察工作实际,正确处理好三大关系。这是曹建明检察长向第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报告渎职侵权检察工作情况时透露的。
2005年以来,检察机关扎实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大学习、大讨论”和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等活动,认真查找和解决执法思想上存在的问题,牢固树立正确的执法观。特别是结合渎职侵权检察工作实际,强调正确处理办案力度与办案质量的关系,既要认真履行职责,加大查办案件力度,又要重事实、重证据、重程序,确保所办案件经得起检验;正确处理打击与保护的关系,准确把握改革探索与违法犯罪、工作失误与失职渎职等界限,依法惩治犯罪者,教育失误者,保护无辜者,支持改革者;正确处理法律效果与政治效果、社会效果的关系,在严格依法办案的同时,认真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注重改进办案方式和方法,注重维护正常工作秩序,注重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努力实现“三个效果”的有机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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