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适时出台有关司法解释,修订了渎职侵权犯罪案件立案标准
■抓住容易发生问题的关键环节,细化办案程序,明确执法要求
■健全办案考评机制,修订了考评工作办法
本报北京10月28日电(记者 王丽丽)“2008年渎职侵权犯罪案件的起诉率、有罪判决率分别比2005年上升2.6和1.3个百分点,撤案率、不起诉率分别下降1.1和2.6个百分点。”10月28日下午,曹建明检察长作《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加强渎职侵权检察工作促进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情况的报告》时,对检察机关大力推进渎职侵权检察工作规范化建设情况作了汇报。
曹建明检察长称,一是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和司法实践需求,适时出台有关司法解释,修订了渎职侵权犯罪案件立案标准,努力减少执法随意性。二是抓住容易发生问题的关键环节,细化办案程序,明确执法要求。最高人民检察院制定完善了关于加强案件管理、规范扣押冻结款物行为等规定。三是健全办案考评机制,修订了考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检察机关查办渎职侵权犯罪案件工作办法,对促进严格执法、提高办案质量起到了良好的导向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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