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索建立对司法活动中违法行为的调查机制
■推动完善刑事司法与行政执法、执纪有效衔接机制
■健全鼓励群众实名举报的制度,完善对举报的办理、督察、反馈机制
■推进侦查办案机制建设
■完善诉讼监督的工作机制
■加强自身监督制约机制建设
■健全办案工作考评机制
本报北京10月28日电(记者 宋识径)曹建明检察长向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报告工作时表示,检察机关将推进改革创新,进一步完善渎职侵权检察工作机制。
曹建明检察长强调,检察机关要认真落实中央关于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的部署,探索建立对司法活动中违法行为的调查机制,推动完善刑事司法与行政执法、执纪有效衔接机制。健全鼓励群众实名举报的制度,完善对举报的办理、督察、反馈机制。推进侦查办案机制建设,加强地市级渎职侵权检察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完善诉讼监督的工作机制,加大对有罪判无罪、重罪轻判等案件的抗诉力度。加强自身监督制约机制建设,强化对自身办案全过程的管理和监督。健全办案工作考评机制,坚持力度、质量、效率和效果有机统一,进一步形成正确的执法导向。
京ICP备13018232号-3 |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10120230016 |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京B2-20203552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10425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京)字第10541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京)字第181号 |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京零字第220018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702000076号
网站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8642 30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