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主管 检察日报社主办
 
首页>>旧专题频道>>时政专题>>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最新报道

选举法修正案草案明确规定选举委员会职责

时间:2009-10-27 14:18:00  作者:张华杰 肖志涛  新闻来源:中国广播网

评论投稿 打印 转发 复制链接  |  |  字号

  中广网快讯(记者 张华杰 肖志涛)选举法修正案草案今天(10月27日)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草案规定了选举委员会的职责。 

  草案规定,选举委员会履行下列职责: 

  (一) 进行选民登记,审查选民资格,公布选民名单;受理对于选民名单不同意见的申诉,并作出决定; 

  (二) 划分选举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区,分配各选区应选代表的名额; 

  (三) 了解核实并组织介绍代表候选人的情况;根据较多数选民的意见,确定和公布正式代表候选人名单; 

  (四) 确定选举日期; 

  (五) 确定选举结果是否有效,公布当选人名单。

[责任编辑:zywsyy]
电子报
北京正义网络传媒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未经授权 严禁转载 Copyright © 2025 JCRB.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备13018232号-3 |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10120230016 |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京B2-20203552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10425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京)字第10541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京)字第181号 |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京零字第220018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702000076号
网站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8642 30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