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10月27日电 (周婷玉 周琴) 27日首次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的选举法修正案草案修改相关条款,将乡镇人大代表总名额的上限由130名提高到160名。
根据现行选举法的规定,乡、民族乡、镇的人大代表总名额最多不超过130名。
但近些年来,一些地方进行了较大规模的乡镇合并,乡镇人口增加较多,有的人口多达十几万甚至二十几万。在这样的情况下,现有规定的乡镇人大代表总名额上限显得偏少,一些地方建议提高规定的上限。
据此,选举法修正案草案修改了相关规定,明确乡镇“代表总名额不得超过160名”。
京ICP备13018232号-3 |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10120230016 |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京B2-20203552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10425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京)字第10541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京)字第181号 |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京零字第220018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702000076号
网站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8642 30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