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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食品安全法草案为大部制改革留下空间

时间:2008-05-01 16:02:00  作者:岳德亮  新闻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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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草案)》(以下简称“草案”)正在广泛征求社会意见。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顾问叶永茂表示,草案为政府机构改革进一步深化留下了空间。

  “原来一个《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管不了食品安全,或者说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食品管理上的空白。”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政策法规处处长董耿告诉记者,比如说牛肉里面注水,水是不干净的,这部法律可以管得到。而如果水是干净的,这部法就管不了了。而且对假冒伪劣产品,食品卫生法也管不了。

  作为新中国成立以来的第一部食品安全法,该草案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对群众身体健康、对消费者饮食安全的高度关注。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顾问叶永茂介绍说,从2004年下半年国务院决定开展制定食品安全方面的法规以来,草案已经数易其稿。

  根据该草案的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负总责,统一领导、协调本行政区域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协调机制。记者注意到,该草案在强调政府负总责,明确中央和地方政府职责的同时,对监管部门只作泛指表述,多次出现“食品生产、流通、餐饮服务监督管理部门”这样的模糊字眼。

  对此,叶永茂解释说,食品安全问题涉及到很长的产业链,考虑到大部制的改革,草案对监管主体的表述予以泛指,从而为监管体制的研究和大部制改革留下足够的余地和空间。“因为法律不是只用几天,要有个长期的考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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