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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刑法目前没必要全面修改

时间:2011-02-25 18:50:00  作者:郑赫南  新闻来源:正义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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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正义网北京2月25日电(记者 郑赫南)今天下午,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郎胜回答本报记者提问表示,1997年修订的刑法总体上能适应国家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目前还没有必要进行全面修改。

  “刑法修正案(八)有五十条,可以说刑法此次修改的规模非常大。为什么不彻底修订刑法典呢?”在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本报记者提出这一问题。

  “应当说,此次修改的内容和前七次刑法修正案比较,内容是比较多的。但总的看,刑法修正案(八)还是对刑法的部分修改和补充,是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很重要的举措。”郎胜表示,现行刑法1979年制定,1980年开始实施,1997年进行过一次全面修订,总的来看,现行刑法能够适应国家经济社会发展,惩治犯罪,保障公民合法权益,实现刑罚目的的需要。

  “目前还没有必要进行全面的修改。当然,随着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在社会生活各个领域可能会出现一些新的情况和问题,刑法也会结合这些变化和新情况不断地进行调整。”郎胜说。

  此外,记者还发现,刑法修正案(八)在刑法第一百六十四条“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中新增了一款:“为谋取不正当商业利益,给予外国公职人员或者国际公共组织官员财物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罚。”也即“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刑法室主任王尚新回答本报记者提问时表示,该新增条款是我国参加的国际反腐败公约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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