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主管 检察日报社主办
 
首页>>旧专题频道>>时政专题>>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预备役军官法修正案草案

我国拟修法规范预备役军官管理 建立军地联席会议制度

时间:2010-06-22 18:13:00  作者:赵超 陈菲  新闻来源:新华网

评论投稿 打印 转发 复制链接  |  |  字号

  新华网北京6月22日电(记者赵超、陈菲)22日首次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的预备役军官法修正案草案规范了预备役军官的管理制度,将军兵种政治部纳入了预备役军官管理部门之中,建立了预备役军官管理工作中的军地联席会议制度。

  修正案草案规定,军区、省军区(卫戍区、警备区)、军分区(警备区)政治部负责本区域的预备役军官管理工作。军兵种政治部负责军兵种部队预备役军官的有关管理工作。

  修正案草案规定,人民解放军总政治部、军区政治部、省军区(卫戍区、警备区)政治部、军分区(警备区)政治部和县人民武装部会同有关政府部门,根据需要,可以召开军队和地方有关部门、当地预备役部队和预编预备役军官的现役部队参加的联席会议,协调解决预备役军官管理工作中的有关问题。

  据介绍,作这样的调整,主要鉴于预备役军官亦军亦民,加强对他们的管理是军地双方的共同职责,因而需要从立法层面上建立相应的管理协调工作机制。

[责任编辑:zywfq]
电子报
北京正义网络传媒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未经授权 严禁转载 Copyright © 2025 JCRB.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备13018232号-3 |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10120230016 |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京B2-20203552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10425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京)字第10541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京)字第181号 |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京零字第220018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702000076号
网站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8642 30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