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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春耀代表: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形成有七项标准

时间:2011-03-09 14:45:00  作者:杨斯  新闻来源:正义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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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访谈嘉宾: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委员沈春耀。本网记者 程丁/摄

  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委员沈春耀接受正义网访谈。本网记者 程丁/摄

  正义网北京3月9日电(见习记者 杨斯)今天下午,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委员沈春耀先生做客正义网直播访谈节目,就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形成的标志和意义,与主持人和网友进行了深入交流。

  沈春耀代表介绍说,到2010年底,除宪法外,我国已制定现行有效法律236件、行政法规690多件、地方性法规8600多件,国家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以及生态文明建设的各个方面实现了有法可依,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经形成。

  针对网友关注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形成的标志问题,沈春耀在接受访谈时,提出了四项形式标准和三项实质标准。四条形式标准:“一是涵盖社会生活各个方面的法律部门已齐全,二是各法律部门中基本的、主要的法律都已制定出来,三是与法律实施相配套的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比较齐全,四是法律体系内部总体上做到科学、和谐、统一。”三项实质标准:“第一,与我国的基本国情和实际相适应,能够解决我国社会生活中实际发生的问题;第二,与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进程相适应;第三,与法律体系自身发展规律相适应。”判断法律体系形成的基本标准,应当是形式标准与实质标准的有机统一。

  今年两会期间,正义网与腾讯网、法治中国网络电视台联合推出了2011年全国两会特别访谈节目,就公众关注的话题与代表委员进行面对面的交流。沈春耀是做客访谈的第六位嘉宾。

[责任编辑:zywx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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