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乔汉荣
经过30年的奋斗,今天,甘肃省检察机关无论是在打击刑事犯罪、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履行诉讼监督职能方面,还是在队伍建设、检察改革、检务保障方面,都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各项事业蒸蒸日上光阴似箭,岁月如梭。弹指一挥间,改革开放已走过30年光辉历程,我们也迎来了检察机关恢复重建30年华诞。
过去的30年,是我国国民经济迅速发展,人民群众安居乐业,各行各业突飞猛进,取得世人瞩目成就的30年,也是甘肃检察事业蓬勃发展、硕果累累的30年。30年来,几代甘肃检察人艰苦创业,顽强拼搏,锐意进取,无私奉献,用青春和汗水谱写了一曲曲自强不息的奋斗之歌,在共和国检察史上留下了一页光辉的篇章!
忆往昔:创业历尽艰辛
1979年,甘肃省检察机关相继恢复重建,甘肃检察史从此翻开了新的一页。检察机关恢复重建时,面临着拨乱反正、清理冤假错案的紧迫任务。为使蒙冤的人们尽快洗清罪名,重新树立法律权威,甘肃检察机关和一代甘肃检察人积极响应党的号召,克服重重困难,配合有关机关在较短时间内完成了清理冤假错案的繁重任务。
随着改革开放步伐的加快、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确立、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提出,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进入快速发展阶段。甘肃省检察机关自觉服从党和国家工作大局,以服务经济建设为中心,及时惩治危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有力地促进了甘肃经济发展;以维护社会稳定为己任,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切实保障了一方平安;以惩治和预防腐败、促进党风廉政建设为使命,积极开展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严肃查处了一大批贪污贿赂等腐败分子,推进了反腐败斗争的深入;以保障司法公正为根本,不断强化诉讼监督,有效纠正了执法不严、司法不公等问题,使社会公平与正义得以实现。
2008年1月23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常务副检察长张耕(左)考察甘肃检察工作
十六届六中全会提出落实科学发展观,并作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大决策。甘肃省检察机关紧跟时代步伐,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科学发展观统领检察工作,深入实践新时期检察工作主题和总体要求,把充分履行好各项检察职责作为服务和谐社会最基本、最直接的途径,认真贯彻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积极探索建立刑事和解机制,最大限度地减少社会对抗,促进社会和谐。同时,按照中央和甘肃省委关于加强“两院”工作的决定和意见,以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为主线,以提高检察队伍素质、增强法律监督能力为目标,加快推进检察业务、队伍和信息化“三位一体”机制建设,使检察事业走上了科学发展轨道。
看今朝:事业蓬勃发展
经过30年的奋斗,今天,甘肃省检察机关无论是在打击刑事犯罪、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履行诉讼监督职能方面,还是在队伍建设、检察改革、检务保障方面,都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各项事业蒸蒸日上。
――打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收效明显。30年来,甘肃省检察机关始终将维护社会稳定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充分发挥审查逮捕、公诉职能,积极配合法院、公安、司法、安全等部门,严厉打击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黑恶势力犯罪、严重暴力犯罪、毒品犯罪以及多发性侵财犯罪,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并根据不同时期治安状况,有针对性地开展专项整治斗争,有效遏制了犯罪上升势头,使社会治安形势明显好转,人民群众安全感显著提高。
――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促进反腐败斗争成果丰硕。30年来,甘肃省检察机关按照中央反腐败斗争的总体部署,始终把查办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等职务犯罪作为重点,在案件多发、社会反映强烈的行业和领域,深入开展专项整治,严肃查处了甘肃省财政厅原副厅长郑为民、兰州大学第二医院原院长孙正义等一大批有影响的大案要案,推进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同时,重视做好职务犯罪预防,起草《甘肃省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条例》,并经甘肃省人大通过付诸实施,成立了甘肃省职务犯罪预防研究会,建成了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为遏制和减少职务犯罪发生发挥了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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