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龚佳禾
我的案头摆着一本《湖南政法志·检察卷》,它承载着厚重的湖南检察历史。
这些天,我不时地翻阅它,穿越历史的时空,缓缓走进湖南检察过去不平常的岁月
继往开来,检察工作在新起点、新形势下,必须高度重视科学管理对检察权正确运行的促进和保障作用,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能力的提升必须走以科学管理为核心的内涵型发展道路,积极探索按照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规律科学管理检察工作,通过科学管理进一步增强法律监督能力,提升检察工作整体水平,为推进依法治国、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正确履行职责,发挥检察机关应有的作用
1978年6月,中共湖南省委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在全国设置人民检察机关的指示,决定重新组建湖南省人民检察院。时任湖南省涟邵矿务局党委书记的马纯一同志受命,和另外4个同志一起搭乘长途客车,一路风尘仆仆地从几百里之外赶到省委报到。省检察院筹备组几乎是白手起家,一切都得从头开始。筹备组的同志克服重重困难,日以继夜、因陋就简地进行艰难的组建工作。经过不懈努力,当年11月就启用新印章,正式对外办公。
1998年,湖南发生特大洪水灾害,检察官奋战在抗洪抢险
检察机关恢复重建之初,我国刚刚结束“十年动乱”,百废待兴,百业待举。全国人民面临的首要任务是拨乱反正,消除“十年动乱”的后遗症。平反冤、假、错案是拨乱反正的一个重要方面。在党中央和各级党委的领导下,全省检察机关边恢复重建,边开展工作,按照实事求是、有错必纠的原则,积极参加了平反纠正冤假错案的工作。
1979年,中共中央成立林彪、江青反党集团“两案”审查领导小组,1980年9月,全国五届人大常委会决定,成立最高人民检察院特别检察厅,对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案进行检察起诉;任命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黄火青兼特别检察厅厅长,时任湖南省检察院检察长的马纯一等21人为检察员。马纯一是负责承办张春桥案件的公诉人。在特别法庭庭审调查中,马纯一义正词严,用大量的事实充分证明张春桥大肆诬陷、迫害党和国家领导人,疯狂镇压广大干部群众,是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的主犯。据当时参加特别法庭庭审的记者报道说:面对公诉人马纯一铁证如山的指控,态度十分顽固的张春桥,坐在被告席上咬着牙齿,脸上的肌肉在不停地抖动,细碎的汗珠从脸上的汗毛孔里冒了出来,他自知罪孽深重,始终缄默其口。
1997年,湖南省检察院在全国率先成立渎职犯罪侦查局
1979年3月底,湖南省应建的121个省、市、县三级检察机关全部建立,配齐干部。全省检察机关立即全面担负起刑事检察工作,坚持把打击刑事犯罪活动作为检察机关的一项经常的重要任务。在工作中认真贯彻中央和省委关于整顿城乡社会治安的一系列方针指示,对那些危害社会、危害人民的犯罪分子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及时批准逮捕和决定起诉,交付法院审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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