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柯汉民
1990年2月,山西省检察院反贪污贿赂局正式成立
山西省检察院开展“大学习、大讨论”活动
山西省检察机关加强科技装备建设
柯汉民检察长在吕梁市院调研
山西省检察院向灾区捐款
山西省检察院向灾区捐物
今年是改革开放30周年,也是检察机关恢复重建30周年。站在30周年纪念这个新的历史起点上,重温检察机关30年历程,不仅让我们感慨和感动,更应当促使我们站在更为广阔的历史维度中认真思考,去感受历史的启迪,把握发展的方向,汲取前进的力量;站在30年的历史起点上,我们应当怎样立足山西检察实际,将历史的深刻启迪转化为具体的工作思路,去谋划检察事业更加美好的未来呢?关键要在“五抓”上下功夫、见成效:
第一,抓方向,自觉服务工作大局
检察工作作为党和国家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要在党和国家工作大局下展开,把自身发展同党和国家的中心工作及重大决策部署紧密地结合起来。只有坚持为大局服务,检察机关才能有所作为,检察职能作用才能得到充分发挥,检察工作才能不断创新发展。全省检察机关和检察人员必须从思想上牢固树立服务大局的指导思想,更加自觉地把检察工作置于党和国家工作大局之下,努力增强从社会主义事业全局谋划检察工作的自觉性、主动性和坚定性。
服务大局,必须要了解大局,把握大局。从全国来看,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实现经济又好又快发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当前全国工作的主要大局;从全省来看,省九次党代会和省“两会”提出了加快走出“四条路子”,实现“三个跨越”,推进“四大攻坚”,强化“四大支撑”,实施“五大惠民工程”,建设充满活力、富裕文明、和谐稳定、山川秀美的新基地、新山西,这是目前全省工作的大局;各地党委、政府也都有自己的工作主题和发展目标,这是地方工作的大局。全省检察机关要跳出部门工作的小圈子,坚持解放思想,开阔视野,及时准确地把握党委政府提出的各项发展要求、发展目标和发展规划,从不同角度了解大局,把握大局,从而找准检察工作的定位,不断增强工作的全局性和系统性,增强服务大局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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