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3月16日上午,曹建明当选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图为表决结果宣布后,大家向他表示由衷的祝贺。
3月16日上午,北京人民大会堂。十一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庄严选举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在2967名全国人大代表热烈的掌声中,曹建明当选为第九任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曹建明是江苏南通人,1955年出生于上海,17岁中学毕业后,走过了从饮食店学徒到大学生,从出国留学到回国执教,从法学教授到法官,从共和国一级大法官到共和国首席大检察官的人生历程。
3月18日下午,新当选的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曹建明接受了本报记者专访。他说:“感谢党和人民对我的信任。我将严格遵守宪法和法律,认真履行职责,主动接受监督,谦虚谨慎,扎实工作,和高检院全体同志以及全国检察人员一起,更好地履行检察职能,继续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事业的发展,更好地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不辜负党和人民的殷切期望。”
曹建明表示,要做好新形势下的检察工作,必须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要紧紧抓住司法公正这个永恒主题不放松,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关心的司法不公问题。要按照党的十七大的要求,全面加强队伍建设,扎实推进检察改革,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事业不断推向前进。
就任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的历史时期,这位共和国首席大检察官思考着如何在检察工作中把握科学发展观的精神实质。他说,科学发展观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指导方针,也是检察工作的重要指导方针。检察机关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要立足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总体布局,更加自觉地为大局服务,为科学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法律保障和法律服务。要从人民群众的新要求新期待出发改进检察工作,从加强基层基础工作入手实现检察工作的可持续发展,用统筹兼顾的方法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
曹建明认为,在加快推进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中,检察工作应该着眼民生,保障民生,把维护人民权益作为检察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着力解决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依法保障宪法和法律赋予人民群众的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等各项权利。要增强尊重和保障人权的意识,依法及时处理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的行为;要依法打击刑事犯罪,切实维护社会治安大局稳定,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要抓住关系民生的突出问题,加大法律监督力度,维护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
曹建明表示,要按照党的十七大报告提出的要求,努力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深化司法体制改革,优化司法职权配置,规范司法行为。检察改革要坚持党的领导,从我国国情出发,依照宪法和法律规定稳妥进行,不断满足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解决人民群众不满意的问题。要通过改革,使人民群众对司法公正充满信心。
曹建明深知,人民群众对履行法律监督职能的检察队伍有着殷切的期望。在他看来,检察队伍建设的核心是严格、公正、文明执法。要围绕党的十七大提出的这一基本要求,进一步采取扎实有效的措施,不断提高检察队伍的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工作能力,使广大检察人员真正成为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坚定信仰者,科学发展观的忠实执行者,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社会主义荣辱观的自觉实践者,和谐社会建设的积极促进者。
曹建明最后表示,他将以高度的使命感和责任感,与全体检察人员一起,始终坚持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始终保持高度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法律意识、廉洁意识,切实承担起保障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的历史使命和政治责任,为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而不懈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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