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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火青检察长语录

时间:2008-07-08 17:06:00  作者:  新闻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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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高人民检察院领导与部分特别检察厅成员合影。前排左起:郗占元、李士英、王甫、黄火青、喻屏、张苏、陈养山;二排左起:江文、王桂五、马纯一、关山复、□□、王振中;三排左起:敬毓嵩、曲文达、钟澍钦、杨子谦、□□。

  各级检察院要坚持依法独立行使职权的原则,严格执法守法,同一切违法犯罪行为进行坚决的斗争。要走出去主动办案,不坐等办案,多深入实际,深入群众,注意调查研究,坚持实事求是,正确运用法律武器,准确、及时地打击敌人,惩办犯罪,保护人民。要正确认识形势,注意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总结新经验,健全各项业务制度,把工作做深做细。通过学习和实践,提高我们切实实施法律和保卫现代化建设的自觉性,把检察工作向前推进一步,作出新的贡献。

  我国的实际情况同苏联当年的情况不一样,列宁当时主张的检察机关实行垂直领导和一般监督的原则已不能作为我们今天检察机关的指导思想。我国的检察工作必须坚持党的领导,实行群众路线。在检察机关管辖的范围上,既不是一般监督,也不是面面俱到,应限于违犯刑法、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案件。对人民法院民事审判活动的法律监督,也应限于法院是否依法办案,是否存在贪赃枉法、徇私舞弊等问题上。

  检察机关在新时期的工作方针是党委领导,依靠群众,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保障民主,加强专政,实现大治,促进四化;当前迫切的任务是按照中央的要求,迅速把各级检察机关建立起来,尽快开展工作。

  什么是有中国特色的政法工作?怎样认识有中国特色的检察制度?这些都是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的内容,值得好好总结和研究,这是大事啊!

[责任编辑:zywanya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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