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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刘复之

时间:2008-07-09 10:53:00  作者:  新闻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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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刘复之

(任职时间:1988年4月-1993年3月

  1917年生,广东梅县人。1937年11月参加革命工作。1938年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38年10月至1940年12月,先后任朱德、刘伯承、邓小平同志秘书;1941年至1945年,任八路军129师锄奸部副科长、科长,前方总政治部锄奸部部员。解放战争时期,任晋冀鲁豫中央局社会部科长、中央局冀鲁豫土改工作团组长,华北局社会部办公室副主任、主任兼第一处处长;1949年8月,任中央军委公安部办公厅副主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历任公安部办公厅副主任、主任,公安部副部长;“文化大革命”中,先后“靠边站”、下放到黑龙江劳动,受到迫害,被关押审查;1977年11月后,曾任文化部常务副部长、党组副书记,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委员会副秘书长、副主任、党组副书记,中央政法委员会委员、秘书长、副书记,司法部部长、党组书记兼中国政法大学校长,公安部部长、党组书记兼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第一政委。1988年4月,任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中共第十二次、第十三次全国代表大会代表,十二届中央委员会委员,1985年9月当选为中央顾问委员会委员,七届全国人大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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