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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3其他案件

时间:2008-07-08 15:56:00  作者:  新闻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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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石兴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案

  1989年11月,广东省深圳市海诚贸易公司原总经理文石兴等人勾结港商欧某(另案处理)共同密谋虚报化妆品出口价格,骗取国家出口退税。同月28日,该公司与欧某签订了虚假的外贸合同,成交化妆品金额美元1279余万元,尔后,委托深圳市某报关公司代理报关出口化妆品到香港,骗取了出口退税凭证。然后,海诚贸易公司用上述虚假材料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款2061余万元。1993年9月14日,文石兴被抓获归案,此外,他还有走私行为。

  一审法院以骗取国家出口退税罪判处文石兴有期徒刑三年,以走私罪判处其有期徒刑十年,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二年。

  (本报1998年11月2日报道)

  青岛海关查获特大香烟走私案

  1993年7月19日,山东省青岛海关查获乳山市商业局特大香烟走私案,总计查获走私香烟9953箱,价值人民币2200余万元。

  经查证,该案系乳山市商业局原局长刘起山等人策划,与福建石狮和香港的走私分子相互勾结,利用威海市边防分局的土政策,明目张胆地走私香烟。这一活动得到了威海市边防分局原政委范占武等人的支持与包庇。案发后,乳山市委原书记王建智积极帮助走私分子出谋划策,搞攻守同盟。1994年5月,威海市中级法院公开宣判,刘起山、范占武被判处死刑;王建智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其他涉案人员也受到了严惩。

  (本报1994年5月31日报道)

  首例公安厅长受贿案

  1995年1月16日,贵州省公安厅原厅长郭政民被贵州省高级法院二审以受贿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这是建国以来首例公安厅长受贿案。

  郭政民在任贵州省公安厅厅长期间,自1992年12月至1993年5月间,先后收受贿赂共计人民币17万元。1993年12月,郭政民被逮捕归案。

  (本报1995年1月17日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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