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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1其他案件

时间:2008-07-08 15:56:00  作者:  新闻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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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79年9月9日下午,上海市控江路江浦路口,值勤的交警制止一青年抢夺一个农民出售的螃蟹,因方法不当引起群众围观,一些人趁机兴风作浪。5个半小时之内,这些人攻击多名民警,阻拦小汽车,砸自行车,向公共汽车内投掷石块,任意阻拦、推翻农民的菜车,乱抛蔬菜,趁机抢夺过路群众的手表、皮包、皮夹,侮辱妇女。

  晚上8∶30左右,杨浦公安分局30名交通干警到现场;接着市公安局又调遣200名消防民警赶赴现场,劝导围观群众疏散。

  这次事件中的首恶分子均被依法处以有期徒刑。

  1981年2月4日农历除夕晚,安徽马鞍山市一名叫张远根的市民,在当晚8时许,用暴力将一女青年挟持到3个地方强奸。女青年挣脱逃进一居民家,张竟闯入民宅拖出女青年,肆意辱骂毒打。

  张远根被法院依法以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十年。

  1981年3月7日,河北承德营子矿区有2名少女被徐景龙等劫持,这2名少女遭到李煦、李宝荣、韩宝生等人轮奸和蹂躏达10天之久。当这2名少女进行反抗,这伙人竟用极其残忍残忍的手段进行毒打。

  徐景龙等人被依法逮捕,均被以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

  抢劫强奸、杀人犯王枝国,贵州省六枝特区人。1981年12月11日,得知被害人梅培秀有数百元存款,遂于晚上携带斧头闯进梅家,要梅把钱交出,梅不从,王随即用斧头猛击梅头部致其昏迷,王趁机对梅实施强奸后,又猛击梅头部,致梅当场死亡。王将梅的双眼挖出后抛尸于山洞内。

  王犯罪情节恶劣,手段残忍,被贵州省六盘水市中级法院判处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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