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阳泉市郊区检察院经过几年的积极探索,不断完善规范管理“三个体系”,即制度体系、责任体系和考核体系,逐步形成了以规范促管理、以规范促发展的治检理念,在全市率先推行了以抓规范、严管理、促发展为目标的制度、责任、考核三位一体的检察工作业绩百分考核机制和检察委员会议事质量考评机制,并制定了检察业务工作流程及质量考核标准,形成了体系健全、目标明确、制约严密的考核评价方式,进而有效地推进了各项检察业务的进一步发展。
2000年1月,该院被山西省检察院授予“五好检察院”;2002年2月被山西省院授予“人民满意的检察院”;2002年3月被阳泉市检察院荣记集体三等功;2002年11月被阳泉市委、市政府授予“文明单位”;2003年1月被山西省检察院评为“反贪办案工作先进集体”;2003年4月被阳泉市劳动竞赛委员会荣记集体三等功;2003年6月被山西省委政法委授予“政法队伍建设先进集体”;2003年12月被阳泉市委、市政府荣记集体二等功;2004年1月、2005年11月两度被山西省检察院授予“规范化管理示范院”;2005年1月、2006年12月两度被山西省检察院授予“先进基层检察院”;2007年4月被阳泉市委、市政府授予“阳泉市模范单位”,2007年11月被阳泉市委、市政府授予“标兵文明单位”;2007年1月被最高人民检察院授予“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2008年4月被阳泉市劳动竞赛委员会荣记“集体二等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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