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召开的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在研究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建议时明确提出,要“坚持把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作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重要着力点”。
这一重要论断,指明我国将继续把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作为转变发展方式、实现科学发展的重要抓手,推动我国经济社会切实走上节约发展、清洁发展、安全发展、可持续发展的道路。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经济航船一路高歌猛进。但无法回避的是,为实现这一发展,我国付出了很大的资源能源消耗。以“十五”末期为例,我国单位GDP能耗约为世界平均水平的5倍。除资源能源的过量消耗外,粗放的发展方式还对生态环境造成巨大破坏。
五年来,根据中央的决策部署,有关方面制定实施了一系列有力的政策措施,切实推进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
向高耗能、高污染产业说“不”。“十一五”前四年,累计分别淘汰炼铁、炼钢、焦炭、水泥和造纸等落后产能2110万吨、1640万吨、1809万吨、7416万吨和150万吨……
国家发展改革委有关负责人近日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十一五”前四年我国不断加大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的措施力度,成功扭转了“十五”后期由于工业化、城镇化加快发展出现的单位GDP能耗和主要污染物上升的趋势;今年上半年全国单位GDP能耗与上年同期基本持平,成功扭转了一季度较大幅度上升的趋势。
这两个“扭转”反映了我国加快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不懈努力,反映了我国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取得的重要成效。
怀忧患以自醒,知不足而前行。“十二五”期间,必须坚持把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作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重要着力点,继续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更有效地利用资源,更有效地保护环境,从根本上转变高消耗、高排放的粗放型经济发展方式。据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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