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主管 检察日报社主办
 
首页>>旧专题频道>>时政专题>>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 深入开展“大学习、大讨论”活动60问>>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 深入开展“大学习、大讨论”活动60问(上)

17.如何理解我国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与依法治国的统一”而不搞“三权分立”?

时间:2009-03-24 13:25:00  作者:  新闻来源:检察日报

评论投稿 打印 转发 复制链接  |  |  字号

  党的十七大报告中强调,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要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这一论断,突出了我国社会主义政治制度的特点和优势,是我们党对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规律性认识。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三者紧密联系、不可分割,离开了党的领导,人民民主和依法治国就没有领导核心;离开了人民当家作主,党的领导和依法治国就失去目标和法理依据;离开了依法治国,党的领导和人民民主就不能有序进行。三者的有机统一,正确地解决了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根本保证、本质要求、基本方略三者的关系问题。坚持把这三者统一于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实践,是我们党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道路的宝贵经验,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健康发展、充满活力的根本保证。与资本主义经济和政治特征相适应的“三权分立”制度,所制衡的是资产阶级内部不同集团的利益关系,其本质是维护资本主义民主、巩固资本主义统治利益。在我国搞“三权分立”,实质就是否定人民的最高决策权和最后监督权,否定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这一根本制度,必然动摇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制度的根基,削弱国家的凝聚力,降低国家权力的行使效率,严重阻滞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各项事业的发展,直接损害人民的政治权益。

[责任编辑:zywzht]
电子报
北京正义网络传媒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未经授权 严禁转载 Copyright © 2025 JCRB.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备13018232号-3 |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10120230016 |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京B2-20203552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10425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京)字第10541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京)字第181号 |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京零字第220018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702000076号
网站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8642 30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