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当代中国,只有中国共产党才有资格、有能力领导全国各族人民实现国家富强、民族振兴、社会和谐、人民幸福。没有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就没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我国政法机关是党领导下的执法机关,政法队伍是党领导下的执法队伍。党对政法工作的领导,是我国政法工作的政治优势,也是我国司法机关与西方司法机关的本质区别。我国法制建设的一切成就都是在党的领导下取得的,也只有在党的领导下我国法制建设才有更加光明的前景。党员法官、检察官、人民警察和法律服务工作者都必须坚持党性与人民性的高度一致,不断增强党性观念,坚决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永远忠于党,自觉做党和人民的忠诚卫士,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正当权益,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和谐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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